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4.基督教会领袖及其下属们将圣言中的报应理解为刻有基督功与义,从而被归于人的信之报应,原因在于,自十四世纪,即尼西亚公会以来,他们就不愿去了解任何其它信。因此,唯独这信被固化在他们的记忆中,扎根在他们心里,好象被系统化了。从那时起,这信就配有如同出自半夜火灾的光明,这光使这信看似神学真理本身,神学的所有其它事物象一条链上的各个环节一样,紧紧挂靠在这信上,如果那顶梁柱或支柱被推倒,这些环节就会分崩离析。因此,若当他们阅读圣言时,真的去思考其它信,而不是这报应之信,那么,那光连同他们整个神学体系就会被扑灭,黑暗就会升起,这黑暗将使得整个基督教会灭亡。因此留给他们的是:
由于这树砍伐毁坏而留在地内的树墩,直到经过七期。(但以理书4:23)
当这信被攻击时,现今教会的坚定捍卫者,谁不是听而不闻,就象耳朵里塞了一团棉花,以免听见反对它的声音?但是,我的读者朋友们,请张开你的耳朵,阅读圣言,你将对信和报应有一种清晰的觉察,绝不同于你此前所信服的那些东西。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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