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3

643.通过圣言的大

643.通过圣言的大量经文(其中部分已被引用)显而易见,存在一个善与恶的报应,这才是圣言所说的报应。但为了确保每个人都能肯定不存在其它报应,我在此必须引用更多的圣言经文: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翰5:29)
  案卷展开了,就是生命册,所有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1:6; 耶利米书 25:14; 32:19)
  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神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 5:10)
  在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在其终结时也不存在关于它的其它律法。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通过亚当及其妻子明显可知,他们被诅咒就是因为他们行恶,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创世记2,3章)。教会终结之时也不会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祂要向右边的绵羊说,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但对左边的山羊说,因为他们没有行善,祂说,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25:31-41)
  凡睁开双眼的人,谁不能由此明白善与恶会被报应。
  也存在信的报应,因为仁属于善,信属于真,二者一起居于善行中,否则行为不是善,可查看373-377节。故,雅各书说: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2:21-23)。
  

圣治 #322

第17章 每个人都能

第17章 每个人都能被改造,没有所谓的预定论

322.正常理性告诉我们,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因为所有人都生而为人,这意味着他们都有神的形像在里面。他们里面的神之形像就是理解真理和实行良善的能力。理解真理的能力来自神性智慧,实行良善的能力来自神性之爱。这种能力就是神的形像;它留在每个神志正常的人里面,不会被根除。人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之人的能力由此而来;文明和道德的人也能变成属灵的,因为文明和道德是属灵生活的容器。人若知道并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就被称为一个文明人;若使这些法律成为他的习惯和美德,并出于理性活出它们,就被称为一个道德人。

接下来我需要说明文明和道德的生活如何是属灵生活的容器。活出这些法律,不仅文明和道德的法律,还有神性法律,你将成为一个属灵人。几乎没有一个民族会野蛮到不立法禁止杀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和侵犯他人权利的地步。文明和道德的人遵守这些法律,是为了可以,或似乎可以是一个好公民;但他若不同时视这些法律为神性,就只是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若同时视它们为神性,就会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既是地上王国的好公民,也是天上王国的好公民;而前者只是地上王国的好公民,不是天上王国的好公民。正是他们所行的良善造成了这种不同;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所行的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人与世界在它们里面;而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所行的良善本身是良善,因为主与天堂在它们里面。

由此可见,每个人生来都能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人,故也能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人。他唯一要做的是:承认神,不作恶,因为它们反对神,并做善事,因为这与神一致。做这一切能使灵性进入他的文明和道德的活动,它们便活了。否则,这些活动里面没有灵性;因此,它们不是活的。这就是为何属世人,无论他的行为如何文明、道德,都被称为死的;而属灵人被称为活的。

按照主的圣治,每个民族都有某个宗教;每种宗教的首要原则是承认一位神的存在,否则它不能被称为宗教。凡照其宗教生活,也就是说,避免作恶,因为这违背神的民族,都在其属世生活中接受某种属灵元素。一个人若听见某个非基督徒或外邦人说,他不愿做这样或那样的恶,因为这违背他的神,心里岂不会说,这人会得救吗?似乎没有别的可能。正常的理性会告诉他这一点。另一方面,一个人若听见一个基督徒说:“这样或那样的恶对我来说无关紧要;为何说它违背神呢?”心里岂不会说,这人不会得救吗?这似乎是不可能的。正常的理性也会告诉他这一点。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说,我生来就是基督徒,受过洗,认识主,读过圣言,参加过圣餐礼,同时又贪恋杀人、报复、通奸、偷盗、作假见证或说谎,以及各种暴行,并且不视它们为罪,那么这一切有什么用呢?这样一个人会思想神或永生吗?他会认为有什么神或永生存在吗?正常的理性岂不会告诉我们,这样一个人不可能得救吗?之所以对基督徒说这些话,是因为非基督徒或外邦人在生活上比基督徒更关注神。对此,我需要按下列顺序予以详述:

⑴创世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

⑵因此,按照圣治,人人都能得救;凡承认神,并过着良善生活的人都会得救。

⑶若未得救,那是人自己的过错。

⑷这意味着所有人都预定上天堂,没有人预定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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