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3.通过圣言的大量经文(其中部分已被引用)显而易见,存在一个善与恶的报应,这才是圣言所说的报应。但为了确保每个人都能肯定不存在其它报应,我在此必须引用更多的圣言经文:
人子要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16:27)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翰5:29)
案卷展开了,就是生命册,所有人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我必因他们所行的惩罚他们,照他们所做的报应他们。(何西阿书4:9; 撒迦利亚书1:6; 耶利米书 25:14; 32:19)
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神他必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罗马书2:5, 6)
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哥林多后书 5:10)
在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在其终结时也不存在关于它的其它律法。教会初期并不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通过亚当及其妻子明显可知,他们被诅咒就是因为他们行恶,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创世记2,3章)。教会终结之时也不会存在关于报应的其它律法,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当人子在他荣耀里,要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祂要向右边的绵羊说,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但对左边的山羊说,因为他们没有行善,祂说,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25:31-41)
凡睁开双眼的人,谁不能由此明白善与恶会被报应。
也存在信的报应,因为仁属于善,信属于真,二者一起居于善行中,否则行为不是善,可查看373-377节。故,雅各书说:
我们的祖宗亚伯拉罕把他儿子以撒献在坛上,岂不是因行为称义吗?可见信心是与他的行为并行,而且信心因着行为才得成全。这就应验经上所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他又得称为神的朋友(2:21-23)。
286.既然按圣治的律法,人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也就是说,凭自由和理性这两种官能行动,既然按圣治的律法,凡人所行的在他看来,都要看似他自己的,同样按圣治的律法,邪恶必须被允许,以便人能从中被领出来,那么可推知,人能滥用这些官能,能出于自由照着理性随心所欲地证实任何事。因为他能随心所欲地将任何事合理化,无论它本身是否合理。所以有些人会说:“什么是真理?难道我就不能随心所欲地把任何事变成真理吗?世人不就是这么做的吗?”凡如此行的人都是通过推理来行的。尽可能地拿一个最虚假的命题,让一个聪明人去证明它,他就会去证明。例如,让他证明人是一个动物;或灵魂就像蛛网里的小蜘蛛,掌控身体就像蜘蛛通过蛛丝来掌控一样;或让他证明宗教无非是一种约束;无论你选择哪个命题,他都能证明,直到它看似真理。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因为他对表象的性质,或出于一种盲目信仰而被视为真理的虚假的性质一无所知。
这就是为何人不能看见这一真理,即:圣治在理解力和意愿的最小细节中,或也可说,在每个人,无论恶人善人的思维和情感的最小细节中。误导他的主要问题是,他以为邪恶也来自主;而事实上,邪恶丝毫不来自主;相反,它来自人,因为他把以下表象当成事实来接受,即:他凭自己思考、说话和行动,如我们稍后所看到的。为清楚明白这一点,我需要按下列顺序来阐述:
⑴不仅对善人,而且对恶人来说,圣治处处都在最小细节上作工;但它不在他们的邪恶中。
⑵恶人不断将自己引入邪恶,但主不断把他们引离邪恶。
⑶只要恶人以为自己的聪明是一切,圣治什么都不是,主就无法把他们完全引离邪恶,并引入良善。
⑷主通过对立面掌控地狱;对尚在尘世的恶人来说,主在地狱掌控他们的内层,而不是他们的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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