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2.在议会的法令和改革宗发誓遵守的《信仰告白》的条款中,我们读到,神通过将基督的功德注入恶人而使他称义;而事实上,甚至连任何天使的良善都不能传给恶人,更不用说与他结合了,它会像扔到墙上的弹性球一样被弹回来,或像沉入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没;实际上,如果有什么真正的良善被强加给他,这就像把一颗珍珠拴在了猪鼻子上。因为谁不知道,怜悯不能注入无情或残忍,纯真不能注入报复,爱不能注入仇恨,或和谐不能注入不和谐?这就像把天堂和地狱混在一起。没有重生的人在灵里就像豹子或猫头鹰,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而重生的人就像绵羊或鸽子,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你若愿意,请你考虑一下,通过神性公义的任何归算、归给,或应用,人豹或豹-人怎能变成人羊或羊-人,或猫头鹰怎能变成鸽子,荆棘怎能变成橄榄树,荨麻怎能变成葡萄树呢?这与其说使他称义,不如说诅咒他,或给他定罪。在这种转变能发生之前,豹子和猫头鹰的野蛮性质,或荆棘和荨麻的有害品质或性质,必须先除去,一种真正人性和无害的性质才能被植入,以取而代之。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也教导了这是如何实现的。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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