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2

642.在议会的法令

642.在议会的法令和改革宗发誓遵守的《信仰告白》的条款中,我们读到,神通过将基督的功德注入恶人而使他称义;而事实上,甚至连任何天使的良善都不能传给恶人,更不用说与他结合了,它会像扔到墙上的弹性球一样被弹回来,或像沉入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没;实际上,如果有什么真正的良善被强加给他,这就像把一颗珍珠拴在了猪鼻子上。因为谁不知道,怜悯不能注入无情或残忍,纯真不能注入报复,爱不能注入仇恨,或和谐不能注入不和谐?这就像把天堂和地狱混在一起。没有重生的人在灵里就像豹子或猫头鹰,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而重生的人就像绵羊或鸽子,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你若愿意,请你考虑一下,通过神性公义的任何归算、归给,或应用,人豹或豹-人怎能变成人羊或羊-人,或猫头鹰怎能变成鸽子,荆棘怎能变成橄榄树,荨麻怎能变成葡萄树呢?这与其说使他称义,不如说诅咒他,或给他定罪。在这种转变能发生之前,豹子和猫头鹰的野蛮性质,或荆棘和荨麻的有害品质或性质,必须先除去,一种真正人性和无害的性质才能被植入,以取而代之。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也教导了这是如何实现的。


诠释启示录 #506

506.“树的第三部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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