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2

642.在议会的法令

642.在议会的法令和改革宗发誓遵守的《信仰告白》的条款中,我们读到,神通过将基督的功德注入恶人而使他称义;而事实上,甚至连任何天使的良善都不能传给恶人,更不用说与他结合了,它会像扔到墙上的弹性球一样被弹回来,或像沉入沼泽的钻石一样被吞没;实际上,如果有什么真正的良善被强加给他,这就像把一颗珍珠拴在了猪鼻子上。因为谁不知道,怜悯不能注入无情或残忍,纯真不能注入报复,爱不能注入仇恨,或和谐不能注入不和谐?这就像把天堂和地狱混在一起。没有重生的人在灵里就像豹子或猫头鹰,可以比作荆棘或荨麻;而重生的人就像绵羊或鸽子,可以比作橄榄树或葡萄树。你若愿意,请你考虑一下,通过神性公义的任何归算、归给,或应用,人豹或豹-人怎能变成人羊或羊-人,或猫头鹰怎能变成鸽子,荆棘怎能变成橄榄树,荨麻怎能变成葡萄树呢?这与其说使他称义,不如说诅咒他,或给他定罪。在这种转变能发生之前,豹子和猫头鹰的野蛮性质,或荆棘和荨麻的有害品质或性质,必须先除去,一种真正人性和无害的性质才能被植入,以取而代之。主在约翰福音(15:1-7)中也教导了这是如何实现的。


诠释启示录 #1047

1047.“作地上的

1047.“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对良善和真理的玷污,以及对教会圣物的亵渎都源于它,或说它是源头。这从“母”、“淫乱”、“可憎之物”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母”是指教会,但在此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一种宗教说服;“淫乱”是指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参看AE 141, 161, 817c, 881节);“可憎之物”是指亵渎(参看AE 1045节);“地”是指教会,在此是指在其圣物方面的教会。在圣言中,“地”表示教会(可参看AE 29, 304, 413b, 417a, 697741c, d—742, 752, 876节)

(关于亵渎)

亵渎有很多种,最严重的那种是当一个人承认圣言、教会和敬拜的真理和良善,并照之生活,后来又否认它们,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时,或者当他过着违背它们的生活,却不否认它们时。这种亵渎会带来良善和虚假,并真理和邪恶的结合和连贯;其结果是,人同时在天堂和地狱;因此,当天堂想要自己的东西,地狱也想要自己的东西,而它们又连贯在一起时,它们就都被带走了。因此,人自己的生命灭亡了,这个人变得像野兽,不断咆哮,被幻想带到各处,就像空中的龙一样;在他的幻想中,碎屑和斑点或糠秕看上去就像巨人和人群,而小盘子看上去却像宇宙,等等。

由于这些人不再有任何人类生命了,所以他们不被称为灵人,而是被称为某种亵渎的东西,他们也不被称为“他或她”,而被称为“它”;当他们在天堂之光中被看到时,他们看起来就像枯干或烧过的骸骨。但这种亵渎是罕见的,因为主规定,人不可以进入信之真理和良善的生活,除非他能不断被保持在其中,甚至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关于这种亵渎和其它种类的亵渎,我们将在下文进一步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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