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2.公会裁定与改革宗宣誓的告白条文都声称,神通过将基督功德注入到恶人里面而称他为义,而实际上,哪怕天使的良善也无法与恶人共享,更不用说与他结合,否则这善会被排斥,象扔到墙上的弹力球一样被弹回来,或象落入沼泽地的钻石那样被吞没。事实上,若真正的良善之物被强加给他,那么这善物就象挂到猪鼻子上的项链。因为谁不知道怜悯不能注入无情,纯真不能注入恶毒,爱不能注入恨,或和谐不能注入不和谐呢?否则,就象把天堂和地狱混合起来一样。人若不重生,其灵就象豹子或猫头鹰,也好比荆棘或荨麻。而人若重生,则象绵羊或鸽子,也好比橄榄树或葡萄树。若你愿意,我请你思考一下,通过报应、归给,或运用神性公义,人形的豹子怎能转化为人形的绵羊,猫头鹰怎能转化为鸽子,荆棘树怎能转化为橄榄树,荨麻又怎能转化为葡萄滕呢?这与其说称他为义,不如说判他有罪。在这样一个转化发生之前,不得先除去豹子和猫头鹰的野蛮本性,或荆棘和荨麻的危害性,并且将真正的人性和无害的东西植入以取代之吗?主也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能做到这一点。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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