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2.公会裁定与改革宗宣誓的告白条文都声称,神通过将基督功德注入到恶人里面而称他为义,而实际上,哪怕天使的良善也无法与恶人共享,更不用说与他结合,否则这善会被排斥,象扔到墙上的弹力球一样被弹回来,或象落入沼泽地的钻石那样被吞没。事实上,若真正的良善之物被强加给他,那么这善物就象挂到猪鼻子上的项链。因为谁不知道怜悯不能注入无情,纯真不能注入恶毒,爱不能注入恨,或和谐不能注入不和谐呢?否则,就象把天堂和地狱混合起来一样。人若不重生,其灵就象豹子或猫头鹰,也好比荆棘或荨麻。而人若重生,则象绵羊或鸽子,也好比橄榄树或葡萄树。若你愿意,我请你思考一下,通过报应、归给,或运用神性公义,人形的豹子怎能转化为人形的绵羊,猫头鹰怎能转化为鸽子,荆棘树怎能转化为橄榄树,荨麻又怎能转化为葡萄滕呢?这与其说称他为义,不如说判他有罪。在这样一个转化发生之前,不得先除去豹子和猫头鹰的野蛮本性,或荆棘和荨麻的危害性,并且将真正的人性和无害的东西植入以取代之吗?主也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能做到这一点。
249.之所以说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因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因为哪里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哪里就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后者来自前者。只要教会,或教会中人拥有真理,主会以良善作用其真理,使它们活过来。或也可说,只要教会中人能理解真理,主就会通过仁之善作用于他的理解力,从而将生命浇灌到其理解力中。每个人里面都有两个生命官能,即所谓的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真理、因而智慧的容器,而意愿则是良善、因而仁爱的容器。为使人成为教会中人,这两个官能必须合而为一。当人表面上貌似凭自己通过纯正真理形成自己的理解力,并且他的意愿被主充满爱的良善时,它们就合而为一了。因此,人既有一个真理的生命,也有一个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在于他的理解力,良善的生命在于他的意愿。当这两个生命成为一体时,它们就构成一个生命,而非两个生命。这就是主与教会的婚姻,也是人里面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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