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2

642.公会裁定与改

642.公会裁定与改革宗宣誓的告白条文都声称,神通过将基督功德注入到恶人里面而称他为义,而实际上,哪怕天使的良善也无法与恶人共享,更不用说与他结合,否则这善会被排斥,象扔到墙上的弹力球一样被弹回来,或象落入沼泽地的钻石那样被吞没。事实上,若真正的良善之物被强加给他,那么这善物就象挂到猪鼻子上的项链。因为谁不知道怜悯不能注入无情,纯真不能注入恶毒,爱不能注入恨,或和谐不能注入不和谐呢?否则,就象把天堂和地狱混合起来一样。人若不重生,其灵就象豹子或猫头鹰,也好比荆棘或荨麻。而人若重生,则象绵羊或鸽子,也好比橄榄树或葡萄树。若你愿意,我请你思考一下,通过报应、归给,或运用神性公义,人形的豹子怎能转化为人形的绵羊,猫头鹰怎能转化为鸽子,荆棘树怎能转化为橄榄树,荨麻又怎能转化为葡萄滕呢?这与其说称他为义,不如说判他有罪。在这样一个转化发生之前,不得先除去豹子和猫头鹰的野蛮本性,或荆棘和荨麻的危害性,并且将真正的人性和无害的东西植入以取代之吗?主也在约翰福音(15:1-7)中教导如何能做到这一点。

圣治 #259

259.⑥纯属世人或

259.⑥纯属世人或严格的唯物主义者会因以下事实确认反对圣治:基督教界过去,并且如今仍有如此多的异端邪说,如贵格会、摩拉维亚教派和再洗礼派等等。因为他可能会想,圣治若普遍存在于每个最小细节,并以拯救所有人为目的,就会确保全世界有一个真正的宗教,一个不分裂,至少不被异端撕裂的宗教。但你若能,请用理性深入思考一下,人未经改造,能得救吗?毕竟他就生在自我之爱和尘世之爱中;由于这些爱没有一丝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在自己里面,除非为了自己,所以他也生在各种邪恶中。这些爱里面有一丝爱或仁的痕迹吗?出于这些爱,他有没有想过欺骗别人,诽谤他,恨他至死,与他的妻子通奸,在报复欲的驱使下残忍对待他,而心里又怀有一种渴望,想要成为至高无上的人,占有所有人的财富,因而与自己相比,视他人为微不足道或一文不值呢?这种人若要得救,不得先被引离这些邪恶,从而被改造吗?这一切只能照着许多律法,就是圣治的律法实现,如前面多处所示。这些律法大部分不为人知;然而,它们是神性智慧,同时神性之爱的律法,主不可能违背这些律法,因为如此行只会毁灭人,不会拯救他。回顾并对比一下所阐述的这些律法,你就会明白。

既然按照这些律法,没有来自天堂的直接流注,只有经由圣言、教义和讲道而来的间接流注;并且圣言若要成为神性,必须完全通过对应写成,那么可推知,分歧和异端是不可避免的,对它们的许可也符合圣治的律法。此外,当教会本身将诸如唯独属于理解力,也就是教义,而非属于意愿,也就是生命或生活的那类事物作为它的基本信条,并且属于生命或生活的事物没有变成教会的基本信条时,人因他的理解力就会陷入纯粹的黑暗,像一个瞎子那样晃来晃去,四处碰壁,掉入坑中。因为意愿必须在理解力中看见,而不是理解力在意愿中看见;或也可说,人的生命及其爱必须引导理解力思考、说话和行动,反过来不行。如果反过来也行,那么来自一种邪恶,甚至一种魔鬼之爱的理解力可能会紧紧抓住凡通过感官冲击它的东西,并指挥意愿去行。由此可以看出分歧和异端的源头。

然而,圣治规定,每个人,无论他在理解力方面陷入什么样的异端,都能被改造并得救,只要他避恶如罪,没有确认异端虚假。因为意愿通过避恶如罪被改造,理解力通过意愿被改造;那时,它第一次从黑暗进入光明。教会有三个基本原则: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对圣言神圣性的承认,被称为仁爱的生活。每个人的信仰都取决于生活,也就是仁爱;对何为这种生活的认识必须来自圣言,改造和拯救来自主。如果教会将这三个原则作为基本原则,思想上的分歧就不会分裂它,只是使它变得多样化,就像光使美丽物体的色彩变得多样化,不同的宝石构成一顶王冠的美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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