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1.由于主的功德和公义纯粹是神性,纯粹的神性事物是这样,如果它们真的被应用并归于一个人,他就会立刻死亡;并且就像一根木头被扔进赤裸的太阳中一样,他会被彻底烧灭,以至于几乎连一粒灰烬都剩不下。因此,主以其神性通过被调节和缓和,以适合每个人的能力和品质或性质的光,因而通过降低到人的层次,并完全适合他的东西来接近天使和人类;祂以同样的方式通过热接近。
灵界有一轮太阳,主就在这太阳中间。主从这太阳通过光和热流入整个灵界和那里的所有人。灵界的一切光和一切热都来自这个源头。主从这太阳也以同样的光和热流入人们的灵魂和心智。这热本质上是主的神性之爱,这光本质上是祂的神性智慧。主使这光和热适应接受的天使和世人的能力和品质或性质,这是通过传递和转移它们的属灵空气或大气来实现的。直接围绕主的神性本身构成这太阳。该太阳远离天使,就像自然界的太阳远离人类一样,以便它不会赤裸裸地、因而未经缓和地接触他们;否则,他们就会像一根被扔进赤裸太阳中的木头一样被烧灭,如前所述。
这一切清楚表明,主的功德和公义纯粹是神性,所以决无可能通过归算而被转移给任何天使或世人;事实上,如果它的一个粒子,没有经过前面所说的缓和而触及他们,他们就会立刻受到折磨,痛苦翻滚,好像垂死挣扎一样,双脚扭曲抽搐,眼睛在眼眶里滚动,然后死亡或变得毫无生命。在以色列教会,这一事实是众所周知的,因为他们教导说,没有人能见神而活着(出埃及记33:20)。
灵界的太阳,就是耶和华神取了人身,并将救赎和新的公义添加到它上面后的太阳,在以赛亚书中以这些话来描述:
当耶和华包扎祂百姓损处的日子,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书30:26)
这一章从头到尾都在论述主的降临。启示录用下面的话描述了,如果主真的降临,并接近一个恶人,会发生什么:
他们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启示录6:15, 16)
经上说“羔羊的愤怒”,是因为当主接近时,他们的恐惧和折磨在他们看来就像忿怒。
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更明显地推断出来:如果不敬虔的人或恶人被允许进入天堂,而在天堂掌权的,是仁爱和对主的信仰,那么幽暗或黑暗就会侵袭他的眼睛,眩晕和疯狂则侵袭他的心智,疼痛和折磨侵袭他的身体,他变得像死人一样。那么,如果主自己以祂的神性功德,即救赎,和祂的神性公义,真的进入人,会发生什么呢?使徒约翰本人也不能承受主的同在,因为我们读到:
他一看见七个灯台中间的人子,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启示录1:17)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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