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1.因为主的功与义完全是神性,并且完全神性的事物,其性质就是,若被运用并归给一个人,这人就会瞬间死亡,就象把一根木棍扔进裸露的太阳一样,他会被彻底融化,以至于几乎一点骨灰都剩不下。故,主携其神性靠近天使和人,是借助缓和并改进以适合个体能力和天性的光,因而借助已匹配和调适好的事物,热也一样。
灵界有太阳,主就位于当中。主从那太阳通过光与热流入整个灵界,以及在那里的所有人。这就是灵界所有光和热的源头。主还从那太阳发出同样的光和热进入人类灵魂和心智。那热本质上是圣爱,那光本质上是圣智。这光和热被主调适好以适应接受它的天使或人的能力和天性,做到这一点要借助携带并传递它们的属灵气息或大气。正是直接环绕主的神性本身构成那太阳,它离天使极其遥远,犹如尘世太阳远离世人那样,以便它不会未遮蔽,因而未经缓和就触及天使,否则他们会象被扔进裸露太阳的木棍一样被融化,如上所述。
这些事实足以证实,由于主的功与义完全是神性,所以绝不会通过报应被输入任何天使或人。事实上,哪怕其最小的一滴未经缓和(如上所述)就触及他们,他们也会立刻痛苦翻滚,好象在死亡线上挣扎,脚关节脱落,眼发直,直到断气。这一点在以色列教会是众所周知的,因为他们说没人能见神而活。
耶和华神为自己取了人类形式,并增加这一救赎和一个新公义后的灵界太阳,在以赛亚书中用这些话来描述:
当耶和华缠裹他百姓损处的日子,月光必像日光,日光必加七倍,像七日的光一样。(以赛亚30:26)
该章从头至尾都在阐述主的到来。对于主不降临,并靠近恶人时将会发生的一切也有描述,就在启示录的这段经文里:
地上的君王、臣宰、将军、富户、壮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启示录6:15, 16)
采用“羔羊的忿怒”说法是因为,当主靠近时,他们的恐惧与痛苦在他们看来就象忿怒。
对此,另一个最明显的证据可通过以下事实推断出来,即如果不敬虔的人被准许进入主内仁与信主导的天堂,那么黑暗就会侵袭他的眼睛,眩晕与疯狂侵袭他的头脑,疼痛与折磨则侵袭他的身体,他如同死了一样。那么,如果主自己携其神性功德,即救赎,和其神性公义真的进入人内,会发生什么事呢?使徒约翰自己也不能承受主的临在,因为我们读到:
他一看见七个灯台中间的人子,就仆倒在他脚前,像死了一样。(启示录1:17)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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