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在灵界,神性全在以一种天使和灵人呈现给彼此的奇妙方式来加以说明。由于灵界没有空间,只有空间的表象,故天使或灵人能在一瞬间呈现给别人,只要他具有相似的爱之情感和相似的想法。因为正是这两个因素制造了空间的表象。那里的临在具有这种性质对我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能在那里看到非洲人和印度人就在旁边,尽管他们在世上相距数千英里。事实上,我能与那些居住在这太阳系星球上的人在一起,甚至与那些来自其它星系星球上的人在一起。由于这种临在不在空间中,只在空间的表象中,所以我得以与众使徒,已逝的教皇和君王,当代教会的创始者,如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以及其它遥远地区的人交谈。既然连天使和灵人都有这种临在的能力,那么无限的神性临在存在于整个宇宙中又有什么限制呢?
天使和灵人具有这种临在的能力,其原因在于,一切爱的情感和一切理解力的思维都是非空间的,却存在于空间中,是非时间的,却存在于时间中。谁都能思想印度群岛上的某个兄弟、亲戚或朋友,觉得仿佛与他同在。同样,他能通过回想他们而被他们的爱所感动。这些事都是人类的经验,能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神性全在。人的思维也是这样,无论是谁,只要他回想起在各地旅行时所看到的一切,就仿佛再次回到那里。甚至肉体视觉也模仿了这种临在,若非凭借居间的参照物,它也不会注意距离,是这种参照物提供了测量的尺度。事实上,若居间物体没有揭示太阳距离如此遥远的事实,这太阳本身就会近在眼前,甚至仿佛就在眼睛里。光学作家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指出,这是事实。这种临在的感觉既属于人的理解力视觉,也属于人的肉体视觉。因为是他的灵透过他的眼睛在看。但动物不是这种情形,因为动物没有属灵的视觉。所有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前几节(61,62节)还说明,祂在地狱也是全在的。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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