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4

64.神性全在可通过

64.神性全在可通过天使和灵人在灵界出现在彼此面前的奇妙方式来说明。由于灵界没有空间,只有空间的表象,所以一位天使或一个灵人可以瞬间与另一个人同在,只要后者进入一种相似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因为正是这两者制造了空间的表象。这就是与那里的所有人同在的性质,这一点通过以下事实向我清楚显明,即:在那里,我能看见附近的非洲人和亚洲人或印度人,尽管在地上,他们相隔数千英里;事实上,我甚至能与我们太阳系星球上的人同在,也能与属于其它星系的星球上的人同在。由于这种同在不在空间中,而是在空间的表象中,所以我与使徒们、已故的教皇、皇帝和君主进行了交谈,也与当代的教会改革者,或现代教会的创始人,即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进行了交谈,还与来自遥远地区的其他人进行了交谈。既然就连天使和灵人都有这种同在的方式,那么对于宇宙中的无限神性同在来说,还有什么限制呢?

天使和灵人之所以具有这种同在的方式,或说这种同在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一切爱之情感和由此产生的一切理解力之思维都在空间中,却无关空间,在时间中,却无关时间。任何人都可以想到印度的一个兄弟、亲戚或朋友,然后专注于他们,就好像与他们同在。同样,他也可以通过回忆来感受对他们的爱。通过每个人都熟悉的这些例子,可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神性全在。人类的思维提供了其它例子;因为当有人回想起他在各个地方旅行时所看到的东西时,就好像他又出现在这些地方。事实上,就连肉体视力也模仿了这种同在;它只有通过中间物体才会注意到距离,可以说距离是通过这些中间物体来测量的。事实上,如果中间物体没有表明太阳如此遥远,那么这太阳本身就会靠近眼睛,甚至仿佛在眼睛里。光学作家们在他们的著作中已经指出,事实就是这样。这种同在既属于人的理解力视觉,也属于他的肉体视觉,因为是他的灵在通过他的眼睛观看;但动物不是这种情况,因为动物没有属灵视觉。这一切能使我们看到,神从其秩序的初到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前几节(TCR 61—62节)已经说明,祂在地狱也是全在的。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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