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4.在灵界,神性全在以一种天使和灵人呈现给彼此的奇妙方式来加以说明。由于灵界没有空间,只有空间的表象,故天使或灵人能在一瞬间呈现给别人,只要他具有相似的爱之情感和相似的想法。因为正是这两个因素制造了空间的表象。那里的临在具有这种性质对我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我能在那里看到非洲人和印度人就在旁边,尽管他们在世上相距数千英里。事实上,我能与那些居住在这太阳系星球上的人在一起,甚至与那些来自其它星系星球上的人在一起。由于这种临在不在空间中,只在空间的表象中,所以我得以与众使徒,已逝的教皇和君王,当代教会的创始者,如路德、加尔文、梅兰希顿,以及其它遥远地区的人交谈。既然连天使和灵人都有这种临在的能力,那么无限的神性临在存在于整个宇宙中又有什么限制呢?
天使和灵人具有这种临在的能力,其原因在于,一切爱的情感和一切理解力的思维都是非空间的,却存在于空间中,是非时间的,却存在于时间中。谁都能思想印度群岛上的某个兄弟、亲戚或朋友,觉得仿佛与他同在。同样,他能通过回想他们而被他们的爱所感动。这些事都是人类的经验,能在某种程度上说明神性全在。人的思维也是这样,无论是谁,只要他回想起在各地旅行时所看到的一切,就仿佛再次回到那里。甚至肉体视觉也模仿了这种临在,若非凭借居间的参照物,它也不会注意距离,是这种参照物提供了测量的尺度。事实上,若居间物体没有揭示太阳距离如此遥远的事实,这太阳本身就会近在眼前,甚至仿佛就在眼睛里。光学作家在自己的著作中已指出,这是事实。这种临在的感觉既属于人的理解力视觉,也属于人的肉体视觉。因为是他的灵透过他的眼睛在看。但动物不是这种情形,因为动物没有属灵的视觉。所有这些事实有助于证实,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前几节(61,62节)还说明,祂在地狱也是全在的。
887.启14:10.“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的虚假及其邪恶的归给或采用。这从“喝”、“酒”、“烈怒”、“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和“杯”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吸收和采用或归给自己(参看AE 617a,c-e节);“酒”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来自邪恶的虚假(参看AE 376节);“烈怒”是指邪恶,因为邪恶向良善发怒,想要摧毁它(对此,参看AE 693, 754节)。经上虽说神的愤怒,但所指的是对神的愤怒,如许多经文把愤怒和烈怒,以及总体上的邪恶归于神(参看AE 481节末尾, 647节)那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喝神烈怒的酒”表示吸收并采用虚假及其邪恶。吸收并采用邪恶是通过与善行分离的信实现的,因为当生活的良善,也就是善行,因被视为没有称义的价值,因而不是拯救人的而被搁置一边时,邪恶就会取代它们。事实上,良善退后到何等程度,邪恶就进入到何等程度,“因为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即同时侍奉邪恶和良善。“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是指与被歪曲的真理结合(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杯”是指真理的外在容器,因而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因为当“酒”表示真理时,“杯”表示包含它的,而圣言的字义就是那包含真理的,无论属世的还是属灵的。“杯”与“酒”,也就是它所包含之物具有相同的含义,它表示容器,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杯”、“圣杯”、“高脚杯”、“小瓶”的经文明显看出来;等到解释接下来的第16和17章时,我们将引用这些经文。由于“杯”表示真理的外在或容器,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而这字义被那些处于教义,同时处于分离之信的生活之人歪曲,所以它被称为“神愤怒的杯”。此处如在圣言的其它许多经文中那样提到神的“烈怒”(wrath)和“愤怒”(anger或indignation);“烈怒”表示人里面对邪恶的爱和渴望;“愤怒”表示人里面对虚假的爱和渴望,因为“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参看AE 481节末尾)。这一切清楚表明,“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表示与被歪曲的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结合。
“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之所以表示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结合,是因为“纯一不杂的酒”是指致醉的酒,因而是指醉酒,因此在灵义上是指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因为在虚假引发的真理方面的神志不清就是属灵的醉酒。此外,在原文译作“纯一不杂的酒”的这个词源自一个表示喝醉的词。由于这就是“纯一不杂的酒”的含义,而那些歪曲圣言的人属灵地喝醉了,也就是说,在真理方面处于一种神志不清的状态,所以在圣言中,提到“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的这两段经文论述了对真理的歪曲;如在以赛亚书和何西阿书。
以赛亚书:
忠信的城怎会变成妓女;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现今却有凶手居住。你的银子变为渣滓;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以赛亚书1:21, 22)
在圣言的各个地方,“妓女”都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参看AE 141, 161节);“城”表示教义;因此,“忠信的城变成妓女”表示以前曾为纯正真理之教义的教义已经变成被歪曲的真理之教义。“她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表示那里有丰盛的教义之真理和爱之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平”论及教义之真理,并论及理解力;“公义”论及爱之良善,并论及意愿;“现今却有凶手居住”表示这歪曲灭绝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就是“凶手”(murderer)的含义(可参看AE 589节)。“你的银子变为渣滓”表示纯正真理变成了虚假;“你未掺杂的酒用水搀杂”表示真理因对它的歪曲而变得卑鄙并毁灭。
何西阿书:
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任凭他吧。他们的酒不见了;他们时常行淫,他们贪恋。(何西阿书4:17, 18)
“以法莲”表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偶像”表示宗教的虚假。这清楚表明“以法莲和偶像连在一起”表示什么。“任凭他吧”表示教会对这宗教虚假的弃绝。“他们的酒不见了”表示圣言的真理灭亡了;“他们时常行淫”表示对这真理的歪曲;“他们贪恋”表示对虚假的爱。这一切清楚表明,“纯一不杂或未掺杂的酒”具体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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