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9.圣言没有提到或暗示过归算基督功德的信仰,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在尼西亚议会引入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之前,这种信仰在教会中不人为知。当这种信仰被引入,并渗透到整个基督教界时,其它一切信仰就都被扔进黑暗中,以至于自那时起,无论谁阅读圣言,在那里看到信仰、归算和基督的功德,都会自动陷入这个概念,并以为它是唯一的解释或教导。他就像一个人看到写在一页纸上的字,就停在那里,而不是翻过这一页来看看另一页上写了什么;或像一个人说服自己相信,某件事是真的(尽管它是假的),并只确认这一点,然后视虚假为真理,视真理为虚假,咬牙切齿地对每一个反对它的人发嘘声,说:“你没有智慧。”他的心智完全被这种说服所包裹,并被一层厚厚的茧所覆盖,这层厚茧把与他所谓的正统信仰不一致的一切都当作异端来弃绝。他的记忆就像一块铭牌,上面刻着这唯一掌权的神学信条。当有其它东西进入时,就没有空间可以容纳它了,或说没有它插进来的地方了,因此他会像吐口水一样把它吐出来。例如,如果你对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说,他的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即:要么自然创造了她自己,要么神是在自然之后才存在,要么自然和神为一,而事实恰恰相反,难道他不会把你看作一个被牧师的寓言所迷惑的人,或一个傻瓜、一个蠢人,或一个精神错乱的人吗?通过说服和确认而固定在心智中的一切事物或概念都是如此;最终,它们看起来就像用许多钉子固定在一面用旧碎石砌成的墙上的彩绘挂毯。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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