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7.在初期时代,基督教界的所有人都承认主耶稣基督是神,“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和管理所有肉体的权柄”都赐给了祂,如祂自己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 约翰福音17:2);他们照着从父神那里所吩咐祂的而信祂(约翰福音3:15, 16, 36; 6:40; 11:25, 26),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很清楚地看出来:君士坦丁大帝召集所有主教,就是为了让他们可以从神圣著作中来驳斥和谴责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因为他们否认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主救主的神性。他们的确做到了这一点,但在试图躲避狼时,却遇到了狮子,或如谚语所说的,他们本想躲开卡律布狄斯漩涡,却一头撞上了斯库拉海妖;他们发明了来自永恒的神的儿子,祂降临并取了人性。他们以为,他们这样做就澄清并恢复了主的神性,殊不知,是神自己,宇宙的创造者降临,为了成为救赎主,因而重新成为创造者,正如旧约所明确声明的:以赛亚书25:9; 40:3, 5, 10, 11; 43:14; 44:6, 24; 47:4; 48:17; 49:7, 26; 60:16; 63:16; 耶利米书50:34; 何西阿书13:4; 诗篇19:14; 对此补充约翰福音1:14; 19:15。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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