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7

637.在早期时代,

637.在早期时代,基督教界所有人都承认主耶稣基督是神,用祂自己的话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管理凡有血气的” (马太28:18;约翰17:2),他们信祂,遵守从父神赐下的诫命(约翰3:15, 16, 36; 6:40; 11:25, 26),这一点也可从为了以圣经权威驳斥和谴责否认自童女马利亚所生的主,救主之神性的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君士坦丁大帝召集所有主教明显可知。他们的确成功做到了这一点,但在避开狼的同时,却迎来了狮子,或如谚语所说,人若想要避开卡律布狄斯,就得面对斯库拉。他们虚构了自永恒而来的神儿子,祂降世为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他们以为,他们因此夺回并恢复了主的神性,殊不知是神自己、宇宙的创造者亲自降临,旨在成为救世主、因而二次创造者,旧约的以下经文清楚说明了这一点:以赛亚25:9; 40:3, 5, 10, 11; 43:14; 44:6, 24; 47:4; 48:17; 49:7, 26; 60:16; 63:16; 耶利米书1. 34;何西阿书13:4; Ps. 19:14;约翰福音1:14; 19:15。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8

L8.如今许多人以为

(二)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L8.如今许多人以为,当经上论到主说,祂成全了律法时,意思是说,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从而成为公义,也因此使这个世界的人因信而称义。然而,这不是它的意思;相反,意思是,主成全了律法和先知书,也就是整部圣经指着祂自己所写的一切;因为圣经唯独论述主,如前一章所述。许多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不同信仰,是因为他们没有查考圣经,不明白圣经中的“律法”是什么意思。圣经中的律法的意思如下:从狭义上说,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指圣言的一切。狭义上的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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