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7

637.在早期时代,

637.在早期时代,基督教界所有人都承认主耶稣基督是神,用祂自己的话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 管理凡有血气的” (马太28:18;约翰17:2),他们信祂,遵守从父神赐下的诫命(约翰3:15, 16, 36; 6:40; 11:25, 26),这一点也可从为了以圣经权威驳斥和谴责否认自童女马利亚所生的主,救主之神性的阿里乌斯及其追随者,君士坦丁大帝召集所有主教明显可知。他们的确成功做到了这一点,但在避开狼的同时,却迎来了狮子,或如谚语所说,人若想要避开卡律布狄斯,就得面对斯库拉。他们虚构了自永恒而来的神儿子,祂降世为自己取了人的样式,他们以为,他们因此夺回并恢复了主的神性,殊不知是神自己、宇宙的创造者亲自降临,旨在成为救世主、因而二次创造者,旧约的以下经文清楚说明了这一点:以赛亚25:9; 40:3, 5, 10, 11; 43:14; 44:6, 24; 47:4; 48:17; 49:7, 26; 60:16; 63:16; 耶利米书1. 34;何西阿书13:4; Ps. 19:14;约翰福音1:14; 19:15。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有必要举例说

236.有必要举例说明,当世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通过属世之义感知自己的意义,而属天天使又如何通过这属世之义感知他们自己的意义。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第五条是“不可杀人”。世人不仅将其理解为不可杀人,还理解为不可心怀仇恨和报复欲,甚至到了杀人的地步;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扮演魔鬼和谋杀人灵魂的角色;而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奸淫”。世人将“奸淫”理解为淫行、淫乱、淫荡的话题、淫秽的思想;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属天天使将其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世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骗取、以某种借口夺走邻人的财物;属灵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利用邪恶和虚假夺走别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据为己有并为自己声称主的公义和功德。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世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说谎和诽谤;属灵天使将其理解为言说并说服他人相信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反之亦然;而属天天使则将其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从这几个例子可以看出,属灵和属天之物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属世之义中演变和提取出来。神奇的是,天使提取属于他们自己的意义时,并不需要知道阅读的世人正在思想什么。然而,天使与世人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起因和结果那样。此外,目的其实就居于属天国度,起因居于属灵国度,而结果居于属世国度。人类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与天使联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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