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6.尼西亚公会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它毫无疑问是一个分布广泛的教会,遍及全球三大洲,即亚洲、非洲与欧洲,因为君士坦丁大帝是一个基督徒,也是一个宗教狂热者,他统治的疆域不但覆盖后来分裂的欧洲众多王国,而且还延伸至欧洲以外的邻近国家。所以,如上所述,为了将阿里乌的可耻教义从他的帝国逐出去,他将亚非欧三大洲的主教召集到他位于小亚西亚尼西亚城的宫殿。这一切是按着主的天命进行的,因为若主的神性被否认,基督教会就会死亡,变得象写有“长眠于此”题字的坟墓。
在这个时代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其杰出作者被称为教父(the Fathers),其余的所有真正基督徒都是兄弟。该教会不承认三个神性身位,因此也不承认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而只承认后来生的神儿子,这一点通过信经(该信经被其教会称为使徒信经)明显可知。该信经说:“我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由此清楚可知,他们只承认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神儿子,决不承认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该信经和其它那两个一样,也被整个基督教会公认为真正的信经,直到今天。
883.“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表示主的结合,这种结合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稍后会看到,“祂要与人同住”表示主与他们的结合;“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表示他们是主的,主是他们的。“与人同住”因表示结合,所以表示他们将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否则,结合是不会实现的;这就是结合的性质,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取得人身,并把它与生来就在祂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是以与人们结合为目的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我们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22, 26)
由此明显可知,结合是与主的神性人身的结合,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是与被称为父的神性结合的唯一方式。
主也教导说,结合是通过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约翰福音14:20-24; 15:7)。因此,这就是“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的意思。在有类似的话出现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耶利米书7:23; 11:4; 以西结书14:11; 耶利米书24:7; 30:22; 以西结书11:20; 36:28; 37:23, 27; 撒迦利亚书8:8; 出埃及记29:45)。
“与人同住”之所以表示与他们的结合,是因为“住”表示出于爱的结合,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天上天使的居所明显看出来。天堂分为无数社群,它们都照着在属于爱的情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上的不同而彼此不同。每个社群都构成一种情感,他们照着这种情感的关系和亲密程度而彼此不同地住在那里,关系最亲密的人住在同一所房子里;因此,“同居”当论到婚姻伴侣时,在灵义上表示通过爱结合。要知道,与主的结合是一回事,主的同在是另一回事;与主的结合只赐给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而主的同在赐给其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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