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6

636.尼西亚公会之

636.尼西亚公会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它毫无疑问是一个分布广泛的教会,遍及全球三大洲,即亚洲、非洲与欧洲,因为君士坦丁大帝是一个基督徒,也是一个宗教狂热者,他统治的疆域不但覆盖后来分裂的欧洲众多王国,而且还延伸至欧洲以外的邻近国家。所以,如上所述,为了将阿里乌的可耻教义从他的帝国逐出去,他将亚非欧三大洲的主教召集到他位于小亚西亚尼西亚城的宫殿。这一切是按着主的天命进行的,因为若主的神性被否认,基督教会就会死亡,变得象写有“长眠于此”题字的坟墓。
  在这个时代之前的教会被称为使徒教会;其杰出作者被称为教父(the Fathers),其余的所有真正基督徒都是兄弟。该教会不承认三个神性身位,因此也不承认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而只承认后来生的神儿子,这一点通过信经(该信经被其教会称为使徒信经)明显可知。该信经说:“我信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我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我信圣而公之教会,我信圣徒相通。”由此清楚可知,他们只承认因着圣灵感孕,从童贞女马利亚所生的神儿子,决不承认自永恒而生的神儿子。该信经和其它那两个一样,也被整个基督教会公认为真正的信经,直到今天。
  

圣治 #78

78.⑶凡一个人出于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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