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但真相必须公开。当对三位神的信仰被引入基督教会时(这发生在尼西亚议会期间),他们就驱逐了一切仁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因为这两者与心理上敬拜三位神,嘴上敬拜一位神完全格格不入。事实上,这时心智否认嘴上所说的,而嘴否认心智所想的;最终既不相信三位神,也不相信一位神。由此清楚可知,自那时起,基督教的圣殿不仅裂开,而且已经沦为废墟;自那时起,无底坑的口就开了,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昏暗了,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启示录 9:2, 3;参看《揭秘启示录》对这些事的解释)。自那时起,但以理所预言的荒凉开始并增加了(马太福音24:15),鹰围着那信仰及其归算而聚集(马太福音24:28,“鹰”在那里是指目光锐利的教会领袖)。可能有人会说,这种信仰毕竟是在一次由众多主教和学者组成的议会上通过一致投票确立的;但当罗马天主教议会也通过一致投票确立了教宗代牧权、呼求圣徒、拜圣像和骨头、圣体分擘礼、炼狱、赎罪券等等时,人们还能信赖议会吗?当多特议会亦通过一致投票确立了可憎的预定论,把它誉为宗教守护神时,人们还能信赖议会吗?但我的读者,不要相信议会,而是相信圣言;转向主,你就会被光照;因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圣言中的神性真理。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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