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但必须要告知读者真相。在三位神的信仰被引入基督教会的那一刻(这发生在尼西亚公会召开之时),他们就驱逐了一切仁之善和信之真,因为这二者与心里敬拜三个神,口头敬拜一个神的情形完全不搭界。由于心里否认口头上所说的一切,而口头上否认心里所想的一切,结果导致既不存在三个神的信仰,也不存在一个神的信仰。由此清楚可知,自那时起,基督教的神殿不仅开始断裂,而且还坍塌成废墟;自那时起,无底坑的口就开了,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烟昏暗了。有蝗虫从烟中出来,飞到地上(启示录 9:2, 3)(相关解释查看《破解启示录》)。自那时起,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开始加增(马太24:15),鹰已聚到那信及其报应那里(马太24:28,“鹰”在此表眼光锐利的教会领袖)。
或许有人说,这信是在那次公会上一致表决通过的,那么多主教和学识渊博者都参加了那次会议;但当罗马天主教议会也达成一致,声称教皇是基督的代理者,圣徒要被召唤、圣像和骨头要受到敬拜、圣餐被分离、以及炼狱、赦罪等等都存在时,人怎能信赖公会?当多特会议全票通过了可憎的预定论,将它高举为宗教守护神时,人又怎能信赖公会?但是,我的读者,不要相信那公会,而要相信圣言。靠近主,你就会被启示,因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正是圣言中的神性真理。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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