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3

633.在基督教界,

633.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自那时起,对三个神性位格的信仰就被接受了,也得到了所有主教、大主教、教会领袖和长老的确认和宣扬,直到今天。由于对有三位神的精神说服由此产生,所以人们只能设计出这种信仰:一位神能适用于按顺序排列的这三位神;即必须靠近父神,祈求祂归算祂儿子的公义,或因祂儿子的十字架受难而施怜悯,并差遣圣灵产生救赎的中间和最终效果。

这种信仰是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生的后代;但当它的襁褓被剥去时,看到的不是一个,而是三个,起初他们可以说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但后来就分开了,因为人们说,他们的本质使他们合一,但他们的属性或特定功能(即创造、救赎和运作,或归算,归算的公义和有效的应用)把他们分开。因此,尽管他们从三位神中制造出一位神,却没有从三个位格中制造出一个位格,以免三神的观念被抹杀。因为如信经中所说的,每个位格都能单独被视为神;如果这三个位格因此成为一个,那么建立在这三者上如建立在其支柱上的整个大厦就会倒塌,成为一堆废墟。

尼西亚议会引入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是因为他们没有正确地查考圣言,因此没能找到其它防御阿里乌斯的避难所。后来他们将每一位都独为神的这三个位格合并成了一位神,因为他们害怕三大洲的每一个理性宗教人士指控和谴责他们相信三位神。他们教导了一种适用于按顺序排列的三位神的信仰,因为其它信仰无法从这一原则发出。对此,要补充的是,如果三者中的一个被忽略,那么第三个就不会被差遣,因而神性恩典的整个运作将化为泡影。


诠释启示录 #454

454.“是从各民族

454.“是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这从“民族”和“支派”的含义清楚可知:“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对此,参看AE 175, 331节),在此是指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支派”是指整体上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对此,也可参看AE 431节)。但由于此处论述的是那些照其宗教而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所以“支派”表示这些人所信以为真理和良善的宗教教义;当论述这些人时,这就是圣言中“支派”所表示的;而前面所论述的“以色列支派”表示所有处于教会的纯正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这些真理和良善。故此处“从各民族、各支派来的”表示所有照其宗教教义而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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