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3.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自那时起,三个神性身位的信就被接受了,而且得到所有主教、大主教、教会领袖以及长老的支持和传讲,直到现在。因为由此而来的有关三位神的虚假信仰已侵入人的心智,所以除了适用于依次的三个身位的信外,不可能再有带来光明的任何信了。这信声称,圣父必须被靠近,并被祈求转嫁祂儿子的公义,或由于圣子十字架受难而施予怜悯,并派出圣灵带来方法和救恩的最终果效。
这信是脱胎于那两个信经的产物;但当其襁褓被剥离后,进入眼帘的不是一个,而是三个,起初仿佛拥抱在一起,但后来就分开了。因为他们规定,本质将他们联结在一起,但他们却因各自的功能(即创造、救赎和运作,或报应,转嫁公义和实现)而分开。由于这个原因,尽管他们从三个神中炮制出一个神,却没有从三个身位中炮制出一个身位,以防止三个神的观念被摧毁。因为只要这信坚持每个身位单独为神,如信经所言,那么若这三个身位因此成为一个,建立在这三个支柱上的整个大厦就会轰然倒塌,成为一堆废墟。
那次公会之所以引入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的教义,是因为他们没有恰当地检查圣言,以至于没能从中找到反对阿里乌派的其它证据。后来他们将这各自为神的三个身位拼接起来,制造出一个神,因为他们害怕三大洲的每个理性虔诚之人指控他们信仰三个神,并谴责他们。他们发明的信之教义适用于依次的所有三个神,因为这是那前提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对此,再补充一点,如果这三个中任一个被忽略,那么第三个就不会被派出,因而神性恩典的整个运作都将是徒劳的。
148.“石上写着新名,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表示内层生命的状态,除了那些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外,没有人知道这种状态。这从“名”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的性质或品质(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1754, 1896, 2009, 3237, 3421节)。它在此表示内层生命状态的品质,因为它被称为“除了那领受的以外,没有人认识的新名”;事实上,那些没有处于内层生命的人完全不知道内层生命的这种状态的品质。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处于内层生命,除了那些承认主人身中的神性之人外,没有人处于对主之爱。爱主就是照祂的诫命生活(参看《属天的奥秘》,10143, 10153, 10578, 10645, 10829节)。内层生命是属灵生命,天堂天使就处于这生命;而外层生命是属世生命,所有不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这生命。此外,对那些照主的诫命生活,并承认祂人身中的神性之人来说,内层心智是打开的,那时他们变成属灵的;而那些没有如此生活,不承认主的人仍是属世的。所有未处于天堂之爱的人都不知道内层生命或属灵生命的状态(参看《天堂与地狱》,395–41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05, 238节)。
在圣言中,“名”表示状态的性质或品质,这一点从那里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从中引用一些来证实。因此,在以赛亚书:
你们举目向高处观看,谁创造这些事物,按数目领万象而出。祂一一称其名。(以赛亚书40:26)
“祂一一称其名”是指知道所有人的品质,并照着他们爱与信的状态而赐予他们。在约翰福音,意思也一样:
从门进去的,才是羊的牧人;看门的就给他开门,羊也听祂的声音;祂按着名叫自己的羊,领它们出来。(约翰福音10:2–3)
以赛亚书:
雅各啊,那创造你的耶和华,以色列啊,那形成你的,如此说,你不要害怕,因为我救赎了你。我曾提名呼召你,你是我的。(以赛亚书43:1)
同一先知书:
使你知道我就是那提你的名呼召你的耶和华。因我仆人雅各,我所拣选以色列的缘故,我就提你的名呼召你,你却不认识我。(以赛亚书45:3–4)
“我提你的名呼召你”表示祂知道教会状态的品质;因为“雅各”和“以色列”是指教会,“雅各”是指外在教会,“以色列”是指内在教会。
又:
哦,以色列,巴不得你素来听从我的诫命,他的名在我面前必不剪除,也不灭绝。(以赛亚书48:18–19)
“在耶和华面前剪除和灭绝的名”是指实现结合的状态的品质,这种状态是那些属于以色列所表示的教会之人的属灵状态。又:
耶和华从子宫中呼召我;从我母腹里祂就提我的名。(以赛亚书49:1)
此处“提名”是指知道品质。又:
我因锡安必不静默,为耶路撒冷必不息声。列族必见你的公义,众王必见你的荣耀;你必得新名的称呼,是耶和华亲口所起的。(以赛亚书62:1, 2)
又:
祂必用别名称呼祂的仆人。(以赛亚书65:15)
“得新名的称呼”和“用别名”是指赋予另一种生命状态,即一种属灵生命的状态。以西结书:
这流人血的城臭名污秽。(以西结书22:2, 5)
“流人血的城”是指向仁之良善施暴的教义;当这教义充满构成其品质的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时,经上就说它“臭名污秽”。
摩西五经:
摩西对耶和华说,你曾说过,我按名认识你。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所说的这件事我也要行,因为我按名认识你。(出埃及记33:12, 17)
“祂按名认识摩西”是指祂知道他的品质。启示录:
在撒狄,你还有几个名字是未曾污秽自己衣服的。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我要在我父面前认他的名。得胜的,我要将我神的名和我神城的名,就是新耶路撒冷和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示录3:4, 5, 12)
显而易见,此处“名”表示在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方面的状态的品质。另一处:
凡名字没有写在生命册上的人。(启示录13:8; 17:8)
“写在生命册上的名字”是指人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因而他的属灵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品质。又:
他们要见神和羔羊的面,祂的名字必写在他们的额上。(启示录22:4)
“祂在他们额上的名字”是指一种爱的状态,因为“额”对应于爱,因而表示爱。
在圣言中,“名”之所以表示人之状态的性质或品质,是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根据他所处的生命状态而得名,因而各不相同。事实上,属灵的言语不同于人类的言语;那里的一切都根据对事物和人的观念来表达;这些观念落入话语或词语。这一点从关于天堂天使的言语的说明看得更清楚,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34–245节),也可参看前文(AE 102, 135节),那里说明了在圣言中,“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的名”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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