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3.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自那时起,三个神性身位的信就被接受了,而且得到所有主教、大主教、教会领袖以及长老的支持和传讲,直到现在。因为由此而来的有关三位神的虚假信仰已侵入人的心智,所以除了适用于依次的三个身位的信外,不可能再有带来光明的任何信了。这信声称,圣父必须被靠近,并被祈求转嫁祂儿子的公义,或由于圣子十字架受难而施予怜悯,并派出圣灵带来方法和救恩的最终果效。
这信是脱胎于那两个信经的产物;但当其襁褓被剥离后,进入眼帘的不是一个,而是三个,起初仿佛拥抱在一起,但后来就分开了。因为他们规定,本质将他们联结在一起,但他们却因各自的功能(即创造、救赎和运作,或报应,转嫁公义和实现)而分开。由于这个原因,尽管他们从三个神中炮制出一个神,却没有从三个身位中炮制出一个身位,以防止三个神的观念被摧毁。因为只要这信坚持每个身位单独为神,如信经所言,那么若这三个身位因此成为一个,建立在这三个支柱上的整个大厦就会轰然倒塌,成为一堆废墟。
那次公会之所以引入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的教义,是因为他们没有恰当地检查圣言,以至于没能从中找到反对阿里乌派的其它证据。后来他们将这各自为神的三个身位拼接起来,制造出一个神,因为他们害怕三大洲的每个理性虔诚之人指控他们信仰三个神,并谴责他们。他们发明的信之教义适用于依次的所有三个神,因为这是那前提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对此,再补充一点,如果这三个中任一个被忽略,那么第三个就不会被派出,因而神性恩典的整个运作都将是徒劳的。
934.“果子”表示人出于爱或仁所行的良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上无需来自圣言的确认或证实,因为读者不会将圣言中的“果子”理解为别的东西。“果子”之所以是指爱或仁之良善,是因为人好比一棵树,也被称为一棵树(AR 89, 400节)。“果子”表示爱或仁之良善,在日常用语中,这些良善被称为善行,或好行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都要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3:10; 7:16-20)
又: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路加福音6:43-44)
约翰福音:
凡不结果子的枝子,都要剪去,凡结果子的枝子,都要修理干净,叫它结果子更多;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2-8)
马太福音: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马太福音3:8)
又: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结出果子来。(马太福音13:23)
约翰福音:
耶稣对门徒说,是我拣选了你们,叫你们结果子,你们的果子要常存。(约翰福音15:16)
路加福音:
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就对葡萄园工说,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路加福音13:6-9)
马太福音:
有一个人,一个家主,把他的葡萄园租给园户,来收它的果子;但他们却杀了打发到他们那里的仆人,最后杀了他的儿子;于是他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季节交果子的园户。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33-35, 38-39, 41, 43)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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