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3.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自那时起,三个神性身位的信就被接受了,而且得到所有主教、大主教、教会领袖以及长老的支持和传讲,直到现在。因为由此而来的有关三位神的虚假信仰已侵入人的心智,所以除了适用于依次的三个身位的信外,不可能再有带来光明的任何信了。这信声称,圣父必须被靠近,并被祈求转嫁祂儿子的公义,或由于圣子十字架受难而施予怜悯,并派出圣灵带来方法和救恩的最终果效。
这信是脱胎于那两个信经的产物;但当其襁褓被剥离后,进入眼帘的不是一个,而是三个,起初仿佛拥抱在一起,但后来就分开了。因为他们规定,本质将他们联结在一起,但他们却因各自的功能(即创造、救赎和运作,或报应,转嫁公义和实现)而分开。由于这个原因,尽管他们从三个神中炮制出一个神,却没有从三个身位中炮制出一个身位,以防止三个神的观念被摧毁。因为只要这信坚持每个身位单独为神,如信经所言,那么若这三个身位因此成为一个,建立在这三个支柱上的整个大厦就会轰然倒塌,成为一堆废墟。
那次公会之所以引入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的教义,是因为他们没有恰当地检查圣言,以至于没能从中找到反对阿里乌派的其它证据。后来他们将这各自为神的三个身位拼接起来,制造出一个神,因为他们害怕三大洲的每个理性虔诚之人指控他们信仰三个神,并谴责他们。他们发明的信之教义适用于依次的所有三个神,因为这是那前提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对此,再补充一点,如果这三个中任一个被忽略,那么第三个就不会被派出,因而神性恩典的整个运作都将是徒劳的。
43.“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表示新教会,它将处于来自主、出于圣言的光照。在本章最后一节,经上说,“七个灯台”就是七个教会;七个教会是指所有在基督教界,并靠近或转向教会的人(可参看AR 10节);具体地则照着各人的接受状态(AR 41节)。“七个灯台”之所以是指新教会,是因为主在它里面,并在它中间;因为经上说“他看见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灯台被看见是金的,因为“金”表示良善,每个教会都凭通过真理所形成的良善而为一个教会;在下文我们会看到,“金”表示良善。
这些灯台不是一个紧挨着一个,也不相互接触,而是隔了一定距离,形成一种环,这从下一章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这些事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关于灯台上的灯,经上什么都没有说;但在下文,经上说:
圣耶路撒冷(也就是新教会)不需要太阳和月亮,因它的灯是羔羊,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4)
此外:
他们不需要灯,因为主神给他们光。(启示录22:5)
事实上,那些将属于主的新教会的人只是从主那里发光的灯台。
会幕中的“金灯台”只代表在来自主的光照方面的教会(关于这灯台,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 37:17-24; 利未记24:3, 4; 民数记8:2-4)。它代表在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方面的主的教会,这一点可见于出版于伦敦的《属天的奥秘》(9548, 9555, 9558, 9561, 9570, 9783节)和下文(AR 493节)。撒迦利亚书第4章中的“灯台”也表示主将要建立的新教会,因为它表示神的新家或新殿,这从那里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神的家”或“殿”表示教会,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如主自己所教导的(约翰福音2:19-21,以及其它地方)。但我们要说明,在撒迦利亚书4章,当撒迦利亚看见“灯台”时,按顺序表示什么。
亚4:1-7所包含的事物表示主出于爱之良善通过真理对新教会的光照;那里的“橄榄树”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教会;亚4:8-10所包含的事物表示这些事物来自主;在那里,将建造房屋,也就是教会的“所罗巴伯”代表主;亚4:11-14所包含的事物表示这个教会也会有来自一个天堂源头的真理。对这一章的解释是主通过天堂赐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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