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3

633.在基督教界,

633.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自那时起,对三个神性位格的信仰就被接受了,也得到了所有主教、大主教、教会领袖和长老的确认和宣扬,直到今天。由于对有三位神的精神说服由此产生,所以人们只能设计出这种信仰:一位神能适用于按顺序排列的这三位神;即必须靠近父神,祈求祂归算祂儿子的公义,或因祂儿子的十字架受难而施怜悯,并差遣圣灵产生救赎的中间和最终效果。

这种信仰是两个信经(即《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所生的后代;但当它的襁褓被剥去时,看到的不是一个,而是三个,起初他们可以说紧紧地拥抱在一起,但后来就分开了,因为人们说,他们的本质使他们合一,但他们的属性或特定功能(即创造、救赎和运作,或归算,归算的公义和有效的应用)把他们分开。因此,尽管他们从三位神中制造出一位神,却没有从三个位格中制造出一个位格,以免三神的观念被抹杀。因为如信经中所说的,每个位格都能单独被视为神;如果这三个位格因此成为一个,那么建立在这三者上如建立在其支柱上的整个大厦就会倒塌,成为一堆废墟。

尼西亚议会引入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是因为他们没有正确地查考圣言,因此没能找到其它防御阿里乌斯的避难所。后来他们将每一位都独为神的这三个位格合并成了一位神,因为他们害怕三大洲的每一个理性宗教人士指控和谴责他们相信三位神。他们教导了一种适用于按顺序排列的三位神的信仰,因为其它信仰无法从这一原则发出。对此,要补充的是,如果三者中的一个被忽略,那么第三个就不会被差遣,因而神性恩典的整个运作将化为泡影。


最后的审判 #32

32.在此,我要补充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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