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3

633.在基督教界众

633.在基督教界众所周知,自那时起,三个神性身位的信就被接受了,而且得到所有主教、大主教、教会领袖以及长老的支持和传讲,直到现在。因为由此而来的有关三位神的虚假信仰已侵入人的心智,所以除了适用于依次的三个身位的信外,不可能再有带来光明的任何信了。这信声称,圣父必须被靠近,并被祈求转嫁祂儿子的公义,或由于圣子十字架受难而施予怜悯,并派出圣灵带来方法和救恩的最终果效。
  这信是脱胎于那两个信经的产物;但当其襁褓被剥离后,进入眼帘的不是一个,而是三个,起初仿佛拥抱在一起,但后来就分开了。因为他们规定,本质将他们联结在一起,但他们却因各自的功能(即创造、救赎和运作,或报应,转嫁公义和实现)而分开。由于这个原因,尽管他们从三个神中炮制出一个神,却没有从三个身位中炮制出一个身位,以防止三个神的观念被摧毁。因为只要这信坚持每个身位单独为神,如信经所言,那么若这三个身位因此成为一个,建立在这三个支柱上的整个大厦就会轰然倒塌,成为一堆废墟。
  那次公会之所以引入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的教义,是因为他们没有恰当地检查圣言,以至于没能从中找到反对阿里乌派的其它证据。后来他们将这各自为神的三个身位拼接起来,制造出一个神,因为他们害怕三大洲的每个理性虔诚之人指控他们信仰三个神,并谴责他们。他们发明的信之教义适用于依次的所有三个神,因为这是那前提的不可避免的后果。对此,再补充一点,如果这三个中任一个被忽略,那么第三个就不会被派出,因而神性恩典的整个运作都将是徒劳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0

L50.⑷凡“灵”论

L50.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茎必发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 2)

又: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列族。(以赛亚书42:1)

又:

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向他竖立标杆;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马可福音2:8)

路加福音:

耶稣在灵里欢乐地说。(路加福音10:21)

约翰福音:

耶稣灵里忧愁。(约翰福音13:21)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深深地叹息。(马可福音8:12)

“灵”表示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约翰福音:

神是一个灵。(约翰福音4:24)

以赛亚书:

谁曾指挥耶和华的灵,或作祂的谋士呢?(以赛亚书40:13)

又:

耶和华的灵藉摩西的手引导他们。(以赛亚书63:12, 14)

诗篇: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逃往哪里去呢?(诗篇139:7)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不是倚靠能力,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书4:6)

以赛亚书:

他们惹怒祂的圣灵,祂就转作他们的仇敌。(以赛亚书63:10; 诗篇106:33, 40)

创世记:

我的灵就不永远责备人,因他也是属肉体的。(创世记6:3)

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因为灵在我面前就要发昏。(以赛亚书57:16)

马太福音:

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3:28-30; 路加福音12:10)

亵渎圣灵是指亵渎主的神性;干犯人子的话是指通过错误解释圣言的意思而反对圣言的话;因为“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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