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I.归算基督救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信仰,
首先起源于尼西亚议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法令,
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这种信仰
632.至于尼西亚议会本身,它是由由君士坦丁大帝根据亚历山大主教亚历山大的建议召集的。在这次议会上,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所有主教都聚集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的皇帝宫殿中。其目的是从神圣著作中驳斥和谴责阿里乌斯,一个亚历山大长老的异端,他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这次议会发生在公元325年。该议会的成员得出的结论是,有三个神性位格来自永恒,即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一点尤其从被称为《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的两个信经中明显看出来。在《尼西亚信经》,我们读到: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所生,出于神而为神,与父一体,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以下内容出现在《亚他那修信经》中: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也就是说,人们可以承认三神和三主,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三主。他们不可以如此说,是因为后者是宗教所禁止的,他们可以承认,是因为前者是真理所规定的。这《亚他那修信经》是尼西亚议会召开之后随即由一名或多名出席议会的人编写的,并被视为大公教或天主教的。这清楚表明,当时颁布的法令规定,应该承认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单独的每个位格都独为神,然而,他们不应该被称为三神和三主,而是应该被称为一个。
589.启9:21.“又不悔改他们的凶杀”表示实际上没有远离灭绝属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以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的事物之人。这从“悔改”、“凶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悔改”是指实际上远离(AE 585a节);“凶杀”是指灭绝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以及由此而来的属灵生命;因为“人”表示智慧和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杀”表示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属灵生命(参看AE 315, 547, 572节)。“杀人或谋杀人”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来自圣言经文的证据,从以下事实就能清楚看出来:此处提到的一切细节必须属灵地来理解;“杀”是指属灵地灭绝属灵生命,这是通过邪恶之虚假做到的。
这就是为何在约翰福音,魔鬼被主称为从起初就是杀人的:
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他从起初是杀人的,不守真理,因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来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约翰福音8:44)
这些话表示犹太民族本身,这个民族因其偶像崇拜和传统通过邪恶之虚假而灭绝了属灵生命;“谎言之父”是指他们的列祖。由于他们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了属灵生命,所以经上说:“他里面没有真理。他说谎时,是出于自己来说的;因他本来是说谎的,也是谎言之父。”在圣言中,“谎言”表示邪恶之虚假。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杀人”和“虚谎(或谎言)”具有相同的含义:
外面有狗、行邪术的、淫乱的、杀人的、拜偶像的,并一切喜爱和行虚谎的人。(启示录22:15)
由于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通过邪恶之虚假灭绝了一切神性真理,所以巴比伦被称为:
可憎的枝子,被杀的人,就是被剑刺透之人的衣服;因为你毁坏你的地,杀戮你的民。(以赛亚书14:19, 20)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经上说那些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的人“被剑刺透”;“毁坏地”表示摧毁教会;“杀戮民”表示灭绝教会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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