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I.归算基督救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信仰,
首先起源于尼西亚议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法令,
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这种信仰
632.至于尼西亚议会本身,它是由由君士坦丁大帝根据亚历山大主教亚历山大的建议召集的。在这次议会上,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所有主教都聚集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的皇帝宫殿中。其目的是从神圣著作中驳斥和谴责阿里乌斯,一个亚历山大长老的异端,他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这次议会发生在公元325年。该议会的成员得出的结论是,有三个神性位格来自永恒,即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一点尤其从被称为《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的两个信经中明显看出来。在《尼西亚信经》,我们读到: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所生,出于神而为神,与父一体,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以下内容出现在《亚他那修信经》中: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也就是说,人们可以承认三神和三主,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三主。他们不可以如此说,是因为后者是宗教所禁止的,他们可以承认,是因为前者是真理所规定的。这《亚他那修信经》是尼西亚议会召开之后随即由一名或多名出席议会的人编写的,并被视为大公教或天主教的。这清楚表明,当时颁布的法令规定,应该承认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单独的每个位格都独为神,然而,他们不应该被称为三神和三主,而是应该被称为一个。
550.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表示那时,或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但却不能。这从“在那些日子”、“要求死”和“决不得死”的含义清楚可知:“在那些日子”是指那时,即当教会之人从内在变得外在,或从理性变得感官时;“要求死”是指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决不得死”是指不能摧毁。“要求死”在此表示渴望摧毁理解真理的官能,这一点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随之而来的结果;经上说“蝗虫惟独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后来说“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只可折磨他们”,这句话表示他们只可以伤害那些没有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但就连这些人也不可以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可参看AE 546—547节)。由此可知,他们所要求和渴望的“死”表示对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的剥夺,因为剥夺这些就是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将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如前所述;由此明显可知,此处“死”所表示的,正是这种生命的丧失。他们渴望摧毁真正为人性的生命的两种官能,是因为感官人出于他们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说服,并不想理解真理或感知良善;事实上,他们以自己的邪恶之虚假,因而以出于虚假的享受思考,出于邪恶的享受意愿为快乐,从而转身离开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是对立面;有些人因这些真理和良善而变得悲伤,有些人对它们感到恶心,有些人愤怒地弃绝它们,各人照着他说服自己相信的虚假的质和量而如此行。总之,这样一个感官人不允许来自理解力、反对他所处的邪恶之虚假的理性思考进入;因此,他不想理解,并变得理性,尽管他能变得理性,因为他是一个人。因此,这就是“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所表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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