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2

III.归算基督救赎

III.归算基督救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信仰,

首先起源于尼西亚议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法令,

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这种信仰

632.至于尼西亚议会本身,它是由由君士坦丁大帝根据亚历山大主教亚历山大的建议召集的。在这次议会上,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所有主教都聚集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的皇帝宫殿中。其目的是从神圣著作中驳斥和谴责阿里乌斯,一个亚历山大长老的异端,他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这次议会发生在公元325年。该议会的成员得出的结论是,有三个神性位格来自永恒,即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一点尤其从被称为《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的两个信经中明显看出来。在《尼西亚信经》,我们读到: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所生,出于神而为神,与父一体,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以下内容出现在《亚他那修信经》中: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也就是说,人们可以承认三神和三主,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三主。他们不可以如此说,是因为后者是宗教所禁止的,他们可以承认,是因为前者是真理所规定的。这《亚他那修信经》是尼西亚议会召开之后随即由一名或多名出席议会的人编写的,并被视为大公教或天主教的。这清楚表明,当时颁布的法令规定,应该承认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单独的每个位格都独为神,然而,他们不应该被称为三神和三主,而是应该被称为一个。


诠释启示录 #1127

1127.“因为审判

1127.“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通过最后的审判。这从“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是指对他们的最后审判。这些话是指最后的审判,这一点从前文可推知,因为经上说“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这句话表示当他们到达最后状态时,也就是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只有源于他们的魔鬼之爱的邪恶和虚假时,他们就会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他们也的确因最后的审判而灭亡了,这一点可见于《最后的审判和巴比伦的毁灭》这本小著。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一切事物都来自是神,也是人的生命本身,这一点可通过被造的人来说明,他在其终端、居间层和至内层都是人。因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纯肉体的,因而是愚钝的,或说具有迟钝感知的人,在弃绝了物质身体后,在灵界仍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纯感官或属世的,也就是说,对天堂知之甚少,尽管对世界知道得很多的人,死后仍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理性的,并凭属世之光正确思考的人,当死后成为灵时,就显现为一个人。一个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属灵的人,当死后成为天使时,就照着对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而显现为一个完美的人。一个生命的第三层级被打开,因而就其生命而言,在世上是属天人的人,当死后成为天使时,就显现为一个完全完美的人。

在他里面的生命本身就是这个人,无论它是感官的、属世的,还是理性的、属灵的、属天的,因为生命的层级就是这样被称呼的;但这些层级存在于其中的人只是接受者。它在最小类型中是怎样,在最大类型中也怎样。整个天使天堂在其整个范围内都是一个人。独自的每层天使,即第一层天堂,第二层天堂和第三层天堂,都是一个人。天堂里的每个社群,无论大小,都是一个人;事实上,世上的教会总体上就是一个人;被称为教会的一切会众本身也是人。说的是教会,但这教会是指有教会整体上在其中的所有人。地上的教会就如此显现给天堂天使。它如此显现,是因为来自主的生命就是人。来自主的生命是爱和智慧;因此,对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的接受如何,这个人就如何。这首先表明,一切事物都是从是神,也是人的生命中被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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