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2.至于尼西亚公会本身,它是由亚历山大城亚历山大主教提议、由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召集,包括亚洲、非洲与欧洲的所有主教,在小亚西亚北部的尼西亚城召开。它的目的就是驳斥并宣判否认耶稣基督神性的亚历山大教会长老阿里乌斯为异端。该事件发生在我们主后325年。会众得出的结论是,存在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一点在尼西亚和亚他那修两信经上尤其明显。在尼西亚信经中,我们读到:
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创造者,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为父所生,从神出来的神,与父一体,从天降临,由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主,生命的赋予者,从父子出来的,与父子同受敬拜、同享荣耀。
以下是亚他那修信经:
这就是天主教的信仰: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乱,其体不分。但由于我们被基督教逼迫承认各自为神与主的每个身位,所以我们被天主教禁止说三个神或主。这等于说,允许人承认三个神和主,但不能这样说,因为这是宗教所禁止的,而事实告诉我们有三个神和主。亚他那修信经是在尼西亚公会举行后不久,由一个或多个参加过那次会议的人写成的,它也被基督教或天主教接受。这清楚表明,那时就颁布法令,要承认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尽管每个身位分别独自为神,然而却不能说三个神和主,而只能说一个。
395.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表示包含属天之爱在里面的属灵之爱,以及它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在低层区域。“香炉”和“香”都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一点从前面的说明和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盘与酒和食物所表相同(马太福音23:25, 26; 路加福音22:20; 以及其它地方)。“燔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因为燔祭坛表示出于这爱的敬拜(可参看AR 392节);“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AR 494节)。属灵之爱,即仁爱,从属天之爱,即对主之爱中获得自己的本质;没有这爱,属灵之爱或仁爱里面就没有任何生命力,因为灵和生命只来自主。在以色列教会,这一点由他们上香时只从燔祭坛中取香炉的火来代表,这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还有:
亚伦的两个儿子因用凡火上香(也就是说,没有从祭坛中取火)而被天上的火烧灭。(利未记10:1-2)
因此,经上也规定:
在燔祭坛上必有常常烧着的火,不可熄灭。(利未记6:13)
这是因为燔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主之爱。“把香炉倒在地上”表示进入低层区域的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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