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2

632.至于尼西亚公

632.至于尼西亚公会本身,它是由亚历山大城亚历山大主教提议、由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大帝召集,包括亚洲、非洲与欧洲的所有主教,在小亚西亚北部的尼西亚城召开。它的目的就是驳斥并宣判否认耶稣基督神性的亚历山大教会长老阿里乌斯为异端。该事件发生在我们主后325年。会众得出的结论是,存在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一点在尼西亚和亚他那修两信经上尤其明显。在尼西亚信经中,我们读到:
  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创造者,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为父所生,从神出来的神,与父一体,从天降临,由圣灵感孕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主,生命的赋予者,从父子出来的,与父子同受敬拜、同享荣耀。
  以下是亚他那修信经:
  这就是天主教的信仰: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乱,其体不分。但由于我们被基督教逼迫承认各自为神与主的每个身位,所以我们被天主教禁止说三个神或主。这等于说,允许人承认三个神和主,但不能这样说,因为这是宗教所禁止的,而事实告诉我们有三个神和主。亚他那修信经是在尼西亚公会举行后不久,由一个或多个参加过那次会议的人写成的,它也被基督教或天主教接受。这清楚表明,那时就颁布法令,要承认永恒的三个神性身位,尽管每个身位分别独自为神,然而却不能说三个神和主,而只能说一个。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 #50

L50.⑷凡“灵”论

L50.⑷凡“灵”论及主的地方,它都表示祂的神性生命,因而表示主自己。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父所差来的,就说神的话,因为神赐灵给祂,是没有限量的;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3:34, 35)

以赛亚书:

从耶西的茎必发出一根枝条来,耶和华的灵必住在祂身上,就是智慧和聪明的灵、谋略和能力的灵。(以赛亚书11:1, 2)

又:

我已将我的灵赐给祂,祂必将公理传给列族。(以赛亚书42:1)

又:

仇敌好像急流的河水冲来,耶和华的灵必向他竖立标杆;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 20)

又:

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耶和华用膏膏我,叫我传好信息给贫穷的人。(以赛亚书61:1; 路加福音4:18)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马可福音2:8)

路加福音:

耶稣在灵里欢乐地说。(路加福音10:21)

约翰福音:

耶稣灵里忧愁。(约翰福音13:21)

马可福音:

耶稣灵里深深地叹息。(马可福音8:12)

“灵”表示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主。约翰福音:

神是一个灵。(约翰福音4:24)

以赛亚书:

谁曾指挥耶和华的灵,或作祂的谋士呢?(以赛亚书40:13)

又:

耶和华的灵藉摩西的手引导他们。(以赛亚书63:12, 14)

诗篇:

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逃往哪里去呢?(诗篇139:7)

撒迦利亚书:

耶和华说,不是倚靠能力,乃是倚靠我的灵方能成事。(撒迦利亚书4:6)

以赛亚书:

他们惹怒祂的圣灵,祂就转作他们的仇敌。(以赛亚书63:10; 诗篇106:33, 40)

创世记:

我的灵就不永远责备人,因他也是属肉体的。(创世记6:3)

以赛亚书:

我必不永远相争,因为灵在我面前就要发昏。(以赛亚书57:16)

马太福音:

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3:28-30; 路加福音12:10)

亵渎圣灵是指亵渎主的神性;干犯人子的话是指通过错误解释圣言的意思而反对圣言的话;因为“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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