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III.归算基督救赎主的功德和公义的信仰,
首先起源于尼西亚议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法令,
从那时起直到现在,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这种信仰
632.至于尼西亚议会本身,它是由由君士坦丁大帝根据亚历山大主教亚历山大的建议召集的。在这次议会上,亚洲、非洲和欧洲的所有主教都聚集在庇推尼城的尼西亚的皇帝宫殿中。其目的是从神圣著作中驳斥和谴责阿里乌斯,一个亚历山大长老的异端,他否认耶稣基督的神性。这次议会发生在公元325年。该议会的成员得出的结论是,有三个神性位格来自永恒,即圣父、圣子和圣灵,这一点尤其从被称为《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的两个信经中明显看出来。在《尼西亚信经》,我们读到:我信独一神,全能的父,创造天地的主,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父的独生子,在万世以先所生,出于神而为神,与父一体,从天降临,因着圣灵,并从童女马利亚成肉身;我信圣灵,赐生命的主,从父子出来,与父子同受敬拜,同受尊荣。以下内容出现在《亚他那修信经》中: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也就是说,人们可以承认三神和三主,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三主。他们不可以如此说,是因为后者是宗教所禁止的,他们可以承认,是因为前者是真理所规定的。这《亚他那修信经》是尼西亚议会召开之后随即由一名或多名出席议会的人编写的,并被视为大公教或天主教的。这清楚表明,当时颁布的法令规定,应该承认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单独的每个位格都独为神,然而,他们不应该被称为三神和三主,而是应该被称为一个。
83.自永恒所生的儿子降临并取了人身,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错误;当考虑到圣言中那些耶和华自己说,祂自己是救主和救赎主的经文时,这个错误就会崩塌并消散。这些经文如下;以赛亚书: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人。(以赛亚书45:21, 22)
又:
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何西阿书:
我是耶和华你的神,除我以外,你不可承认一位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以赛亚书: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60:16)
又:
至于我们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47:4)
耶利米书:
他们的救赎主刚强有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50:34)
诗篇:
耶和华啊,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43:14; 49:7)
又: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是独自造万物的耶和华。(以赛亚书44:24)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的名就是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又:
我要以永远的慈爱怜悯你,这是耶和华你的救赎主说的。(以赛亚书54:8)
诗篇:
真理的耶和华啊,你救赎了我。(诗篇31:5)
又:
愿以色列仰望耶和华;因耶和华那里有怜悯,有丰盛的赎救。祂必救赎以色列脱离一切的罪孽。(诗篇130:7, 8)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你的救赎主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眼睛、心智通过它们被打开的人,从这些和其它许多经文中都能看出,神是一,祂为了实现救赎而降临并成为人。但凡注意一下刚才所引用的这些神性宣告,谁不能如在晨光中那样看到这一点呢?然而,那些处于夜间的阴影或黑暗的人因确认相信另一位神自永恒而生,相信祂降临并救赎,所以就对这些神性宣告视而不见,在这种状态下研究如何将它们应用于自己的虚假,从而歪曲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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