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1

631.至于报应的双

 631.至于报应的双份性的第一部分,即涉及人之救恩的那部分,也就是基督功德的任意报应,从而救恩的报应,神学家们存在分歧。有的教导说,这种报应是绝对的,出于自由力量,发生在那些其外在或内在形式讨神喜悦的人身上。另外一些人的观点则是,报应通过预知发生在被注入了恩典,因此那信能被应用到他们里面的那些人身上。然而,这两种观点都瞄准一个目标,就象两只眼睛都盯着一块石头,或两只耳朵都专注于一首歌一样。乍一看,它们似乎背道而驰,但其目标是一致的。因为既然二者都教导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并且属于人的一切都被排除在信之外,那么可知,这接受信的恩典,无论是任意被注入,还是通过预知被注入,都是选择的结果。因为如果那所谓在先的恩典是普世的,那么人出于自己的某种力量对它的运用就会进入,而这当然会被避之如大麻风。这就是为什么人和木、石(就是该信被注入后人类似的东西)一样,不知道那信是否由于恩典被赐给他。因为只要人拒绝仁爱、虔诚、对新生活的追求、自由行善或恶的能力,就不可能存在见证它的任何迹象。那些见证那信存在于人内的所谓迹象都是荒唐可笑的,无异于古人通过鸟的飞翔得出的占卜,或占星家通过星辰提出的预言,或玩家通过骰子作出的预测。这类事,以及其它更荒唐的事,就是相信转嫁主之公义的后果,它连同信(即所谓的公义)一起被引入拣选的人里面。

诠释启示录 #973

973.“是神圣的”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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