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1.至于报应的双份性的第一部分,即涉及人之救恩的那部分,也就是基督功德的任意报应,从而救恩的报应,神学家们存在分歧。有的教导说,这种报应是绝对的,出于自由力量,发生在那些其外在或内在形式讨神喜悦的人身上。另外一些人的观点则是,报应通过预知发生在被注入了恩典,因此那信能被应用到他们里面的那些人身上。然而,这两种观点都瞄准一个目标,就象两只眼睛都盯着一块石头,或两只耳朵都专注于一首歌一样。乍一看,它们似乎背道而驰,但其目标是一致的。因为既然二者都教导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并且属于人的一切都被排除在信之外,那么可知,这接受信的恩典,无论是任意被注入,还是通过预知被注入,都是选择的结果。因为如果那所谓在先的恩典是普世的,那么人出于自己的某种力量对它的运用就会进入,而这当然会被避之如大麻风。这就是为什么人和木、石(就是该信被注入后人类似的东西)一样,不知道那信是否由于恩典被赐给他。因为只要人拒绝仁爱、虔诚、对新生活的追求、自由行善或恶的能力,就不可能存在见证它的任何迹象。那些见证那信存在于人内的所谓迹象都是荒唐可笑的,无异于古人通过鸟的飞翔得出的占卜,或占星家通过星辰提出的预言,或玩家通过骰子作出的预测。这类事,以及其它更荒唐的事,就是相信转嫁主之公义的后果,它连同信(即所谓的公义)一起被引入拣选的人里面。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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