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1.至于报应的双份性的第一部分,即涉及人之救恩的那部分,也就是基督功德的任意报应,从而救恩的报应,神学家们存在分歧。有的教导说,这种报应是绝对的,出于自由力量,发生在那些其外在或内在形式讨神喜悦的人身上。另外一些人的观点则是,报应通过预知发生在被注入了恩典,因此那信能被应用到他们里面的那些人身上。然而,这两种观点都瞄准一个目标,就象两只眼睛都盯着一块石头,或两只耳朵都专注于一首歌一样。乍一看,它们似乎背道而驰,但其目标是一致的。因为既然二者都教导人在属灵的事上完全无能为力,并且属于人的一切都被排除在信之外,那么可知,这接受信的恩典,无论是任意被注入,还是通过预知被注入,都是选择的结果。因为如果那所谓在先的恩典是普世的,那么人出于自己的某种力量对它的运用就会进入,而这当然会被避之如大麻风。这就是为什么人和木、石(就是该信被注入后人类似的东西)一样,不知道那信是否由于恩典被赐给他。因为只要人拒绝仁爱、虔诚、对新生活的追求、自由行善或恶的能力,就不可能存在见证它的任何迹象。那些见证那信存在于人内的所谓迹象都是荒唐可笑的,无异于古人通过鸟的飞翔得出的占卜,或占星家通过星辰提出的预言,或玩家通过骰子作出的预测。这类事,以及其它更荒唐的事,就是相信转嫁主之公义的后果,它连同信(即所谓的公义)一起被引入拣选的人里面。
229.“见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表示审判的一个代表,或在一种代表形式中的审判。“宝座”表示天堂(可参看AR 14节);宝座也表示审判,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就是所有圣天使与祂一同降临的时候,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等)
此处论述了最后的审判。诗篇:
耶和华啊,你已经为我伸冤,你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耶和华要为审判预备祂的宝座。(诗篇9:4-5, 7)
但以理书:
当亘古常在者坐着时,我观看;祂的宝座乃火焰;事奉祂的有千千,在祂面前侍立的有万万,祂坐着审判,案卷都展开了。(但以理书7:9-10)
诗篇:
耶路撒冷被建造;众支派上那里去;在那里设立审判的宝座。(诗篇122:3-5)
启示录:
我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启示录20:4)
所罗门建的“宝座”(列王纪上10:18-20提到)既表示王权,也表示审判;因为王在施行审判时,就坐在宝座上。前面说“宝座”表示在一种代表形式中的审判,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事物都是代表性的异象。它们看上去就如他所描述的那样;但它们都是代表未来事件的形式,这可从接下来的描述明显看出来,如他看到活物、龙、兽、圣殿、会幕、约柜,以及其它许多事物。先知们所看到的事物也是如此,如前所述(AR 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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