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0.进一步的后果是,当今报应的教义剥夺了源自人在属灵事上的选择自由的一切能力,甚至没留给他必要的、足以拍打衣服上的火,以免身体受伤害,或浇灭着火的住所、拯救其家庭的顶点能力。然而圣言自始至终都在教导,人必须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出自魔鬼,人必须行善,因为它属于神并出自神,他必须出于自己这样做,因为有主在他里面作工。但当今报应的教义为免人自己的东西进入报应,因而进入基督功德,便排除了这样行动的能力,这对于信,从而救恩来说是致命的。该教义自建立时就导致这一撒旦观点的传播,即人在属灵问题上完全无能为力。这就象有人在你没有双脚,甚至一只也没有的情况下让你行走;在你双手被砍的情况下让你洗漱;或在睡着的时候让你行善;或你没有舌头却让你吃饭。这还象赋予人一个不是意愿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难道他不会说:“我和化成盐柱的罗得之妻,或跟约柜抬进庙宇时的非利士人的大衮神一样没有能力;我害怕我的头象他一样被揪下来,两手掌在门槛上折断(撒母尔记上5:4);我不是和以革伦的神巴力西卜一样没有能力,因为他的名只能驱赶苍蝇吗?”人在属灵的事上无能为力,这就是当今的信仰,对此可查看464节有关自由选择的内容。
167.“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示他们要与主一起生活在祂的属灵国度,因为他们处于来自祂的真理。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行”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从祂那里生活;“穿白衣”表示处于真理。在圣言中,“白”论及真理,因为它从太阳的光中获得自己的起源;“红”论及良善,因为它从太阳的火中获得自己的起源;“黑”论及虚假,因为它从地狱的黑暗中获得自己的起源。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理之人因与主结合而被称为“配得过的”,因为在灵界,一切配得都来自与主的结合。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要穿白衣与我同行,因为他们是配得过的”表示他们要与主一起生活,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真理。我们说,他们要与主一起生活在祂的属灵国度,是因为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在属天国度,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在属灵国度;经上说后者要“穿白衣与主同行”;他们也的确身穿白衣。
“行(走)或跟从”(walk)表示生活,“与神同行”表示与祂一起生活,因为是从祂那里生活,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玛拉基书:
祂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列王纪:
大卫遵守我的诫命,全心跟从我。(列王纪上14:8)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3-24, 27-28)
以赛亚书:
他们不会行在耶和华的道上。(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11:22; 19:9; 26:17)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的名而行。(弥迦书4:5)
约翰福音: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36; 8:12)
马太福音:
文士问,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行”也论及耶和华,如“祂在他们中间行走”,也就是说,在他们里面并与他们一起生活。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居所,在你们中间行走,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12)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下面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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