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0.进一步的后果是,当今报应的教义剥夺了源自人在属灵事上的选择自由的一切能力,甚至没留给他必要的、足以拍打衣服上的火,以免身体受伤害,或浇灭着火的住所、拯救其家庭的顶点能力。然而圣言自始至终都在教导,人必须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出自魔鬼,人必须行善,因为它属于神并出自神,他必须出于自己这样做,因为有主在他里面作工。但当今报应的教义为免人自己的东西进入报应,因而进入基督功德,便排除了这样行动的能力,这对于信,从而救恩来说是致命的。该教义自建立时就导致这一撒旦观点的传播,即人在属灵问题上完全无能为力。这就象有人在你没有双脚,甚至一只也没有的情况下让你行走;在你双手被砍的情况下让你洗漱;或在睡着的时候让你行善;或你没有舌头却让你吃饭。这还象赋予人一个不是意愿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难道他不会说:“我和化成盐柱的罗得之妻,或跟约柜抬进庙宇时的非利士人的大衮神一样没有能力;我害怕我的头象他一样被揪下来,两手掌在门槛上折断(撒母尔记上5:4);我不是和以革伦的神巴力西卜一样没有能力,因为他的名只能驱赶苍蝇吗?”人在属灵的事上无能为力,这就是当今的信仰,对此可查看464节有关自由选择的内容。
148.启2:27.“他必用铁棒辖管他们”表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同时通过来自属世之光的理性事物。“铁棒”或“铁杖”表示这些事物,是因为在圣言中,“棒或杖”表示能力,“铁”表示属世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属世意义,同时表示人的属世之光;真理的能力就在于这两者。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中的神性真理就在它的能力中,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37-49节)。原因在于,字义是其灵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SS 27-36节)。一切能力都在被称为属世事物的终端中(可参看《圣爱与圣智》,205-221节),因而在圣言文字的属世意义和人的属世之光中。因此,这些就是祂用来“制伏列族”,也就是战胜来自地狱的邪恶的“铁棒”。在以下经文中,“铁棒”所表相同;诗篇:
你必用铁棒打碎列族,你必将他们如同窑匠的瓦器摔碎。(诗篇2:9)
启示录:
妇人生了一个男孩子,是将来要用铁棒辖管所有民族的。 (启示录12:5)
又: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那一位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祂必用铁棒辖管他们。(启示录19:15)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以口中的棒击打恶人。(以赛亚书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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