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0.进一步的后果是,当今报应的教义剥夺了源自人在属灵事上的选择自由的一切能力,甚至没留给他必要的、足以拍打衣服上的火,以免身体受伤害,或浇灭着火的住所、拯救其家庭的顶点能力。然而圣言自始至终都在教导,人必须避开邪恶,因为它们属于魔鬼并出自魔鬼,人必须行善,因为它属于神并出自神,他必须出于自己这样做,因为有主在他里面作工。但当今报应的教义为免人自己的东西进入报应,因而进入基督功德,便排除了这样行动的能力,这对于信,从而救恩来说是致命的。该教义自建立时就导致这一撒旦观点的传播,即人在属灵问题上完全无能为力。这就象有人在你没有双脚,甚至一只也没有的情况下让你行走;在你双手被砍的情况下让你洗漱;或在睡着的时候让你行善;或你没有舌头却让你吃饭。这还象赋予人一个不是意愿的意愿;在这种情况下,难道他不会说:“我和化成盐柱的罗得之妻,或跟约柜抬进庙宇时的非利士人的大衮神一样没有能力;我害怕我的头象他一样被揪下来,两手掌在门槛上折断(撒母尔记上5:4);我不是和以革伦的神巴力西卜一样没有能力,因为他的名只能驱赶苍蝇吗?”人在属灵的事上无能为力,这就是当今的信仰,对此可查看464节有关自由选择的内容。
112.由此可见,人若要从恶欲中洁净,邪恶绝对有必要从外在人中被移走。因为在做到这一点之前,欲望不可能有出口;如果没有出口,欲望仍旧留在里面,并从自己呼出快乐,从而催促人去同意,进而行出来。欲望通过外在思维进入身体;因此,一旦外在思维同意,欲望就立刻存在于身体中;所感受到的快乐就在那里。心智如何,身体就如何,因而整个人就如何,或说心智的性质决定了身体,因而整个人的性质;对此,可参看《圣爱与圣智》一书(362–370节)。这一点可通过类比,也可通过例子来说明。
通过类比:欲望及其快乐好比一场大火;火会越烧越旺;给它的空间越大,它蔓延的范围就越广,直到它焚毁城市里的房屋,或森林中的树木。在圣言中,恶欲被比作火,其邪恶被比作火的燃烧或焚毁。此外,在灵界,恶欲及其快乐就看似火;地狱之火不是别的。欲望还好比决堤时的洪水和水的泛滥,又好比坏疽和溃疡,这些病若肆意发展或无法治愈,就会造成身体死亡。
通过例子:显而易见,除非外在人中的邪恶被移走,否则欲望及其快乐就会急剧增加。小偷偷得越多,就越喜欢去偷,直到最终无法克制。骗子欺骗的次数越多,也是如此。这同样适用于仇恨和报复,奢侈和放纵,淫乱和亵渎等等。众所周知,出于爱自己而对统治或权力的爱会随着约束的放松而增长;出于爱世界而对占有或财产的爱同样如此;这些爱似乎没有限度或尽头。由此可见,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没有被移走,它们的欲望就会繁殖,并且会随着对邪恶的约束放松而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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