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神凭借祂在当中的灵界太阳的热与光而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秩序正是凭这太阳而得以产生,祂通过灵界太阳发出热与光,而这热与光自初至末充满整个宇宙,并产生人和一切动物里面的生命,以及世上一切植被的植物灵魂。这二者流入每一个事物,并使各自照着自创世时施加于它们的秩序而存活和生长。神虽然没有延伸,却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故祂是全在的。别处还说明(30节),神是非空间的,却存在于一切空间,神是非时间的,却存在于一切时间。所以,整个宇宙就其本质和秩序而言,就是神的丰盛。正因如此,祂才凭祂的全在直觉万物,凭祂的全知预备万物,凭祂的全能产生万物。由此清楚可知,全在,全知和全能成为一体,换句话说,一个必然包含另一个,因而它们是不可分的。
843.启13:18.在这里有智慧。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因为这是人的数字;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
“在这里有智慧”表示这就是他们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教义,这教义被视为智慧,尽管它是疯狂(844节)。“有聪明的人,就让他计算兽的数字”表示那些处于光照的人可以调查对这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信的品质(845节);“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846节);“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表示然而,它的品质来自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邪恶(84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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