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神凭借祂在当中的灵界太阳的热与光而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秩序正是凭这太阳而得以产生,祂通过灵界太阳发出热与光,而这热与光自初至末充满整个宇宙,并产生人和一切动物里面的生命,以及世上一切植被的植物灵魂。这二者流入每一个事物,并使各自照着自创世时施加于它们的秩序而存活和生长。神虽然没有延伸,却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故祂是全在的。别处还说明(30节),神是非空间的,却存在于一切空间,神是非时间的,却存在于一切时间。所以,整个宇宙就其本质和秩序而言,就是神的丰盛。正因如此,祂才凭祂的全在直觉万物,凭祂的全知预备万物,凭祂的全能产生万物。由此清楚可知,全在,全知和全能成为一体,换句话说,一个必然包含另一个,因而它们是不可分的。
574.“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示它们的品质被感知到了。这从“听见”和“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参看AE 14, 529节);“数目”是指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参看AE 429节),在此是指图谋反对良善之真理、感官人的推理所基于和代表的邪恶之虚假的品质,这些虚假由“马兵军队的数目”来表示,如刚才所述。下一节以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这些虚假的品质,即:“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这些话描述了在此由“数目”所表示的品质。此处“数目”似乎是指某种数字的东西,但灵界没有数字,因为那里的空间和时间不像在自然界那样可测量和确定;因此,圣言中的一切数字都表示事物,数字本身表示事物的品质(参看AE 203, 336, 429, 430; 《天堂与地狱》,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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