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神凭借祂在当中的灵界太阳的热与光而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秩序正是凭这太阳而得以产生,祂通过灵界太阳发出热与光,而这热与光自初至末充满整个宇宙,并产生人和一切动物里面的生命,以及世上一切植被的植物灵魂。这二者流入每一个事物,并使各自照着自创世时施加于它们的秩序而存活和生长。神虽然没有延伸,却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故祂是全在的。别处还说明(30节),神是非空间的,却存在于一切空间,神是非时间的,却存在于一切时间。所以,整个宇宙就其本质和秩序而言,就是神的丰盛。正因如此,祂才凭祂的全在直觉万物,凭祂的全知预备万物,凭祂的全能产生万物。由此清楚可知,全在,全知和全能成为一体,换句话说,一个必然包含另一个,因而它们是不可分的。
114.主要原因是为了圣言。这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神性真理教导我们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命;还教导我们当如何生活、当相信什么才能使我们进入天堂,从而进入永恒的幸福。若没有一个启示,因而在这个星球没有圣言,所有这些事完全不为人知。然而,人如此被造,以致就其内在而言,他不可能死亡。仅凭属世之光,无从知道有关主、天堂与地狱、人死后的生活方式,以及作为人获得属灵和永恒生命手段的神性真理的任何事(AC 8944, 10318-10320)。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被证实:许多人,包括有学问的人,都不相信它们,尽管他们出生在有圣言的地方,并且在那里通过圣言接受过有关这些事的教导(AC 10319)。因此,有必要从天上得到启示,因为人类生来注定上天堂(AC 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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