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3

63.(5)神自其秩

63.(5)神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神凭借祂在当中的灵界太阳的热与光而自其秩序的初至其秩序的末都是全在的。秩序正是凭这太阳而得以产生,祂通过灵界太阳发出热与光,而这热与光自初至末充满整个宇宙,并产生人和一切动物里面的生命,以及世上一切植被的植物灵魂。这二者流入每一个事物,并使各自照着自创世时施加于它们的秩序而存活和生长。神虽然没有延伸,却充满宇宙的一切空间,故祂是全在的。别处还说明(30节),神是非空间的,却存在于一切空间,神是非时间的,却存在于一切时间。所以,整个宇宙就其本质和秩序而言,就是神的丰盛。正因如此,祂才凭祂的全在直觉万物,凭祂的全知预备万物,凭祂的全能产生万物。由此清楚可知,全在,全知和全能成为一体,换句话说,一个必然包含另一个,因而它们是不可分的。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3

Life63.有一种

Life63.有一种宗教信条很是盛行,大意是:没有人能守全律法;然而,律法又要求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每个文明、道德的人都能通过一种文明、道德的生活守全律法的这些诫命;但这个信条却否认,他能通过一种属灵生活做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他不做这些恶仅仅是为了避免世上的惩罚和损失,而不是为了避免离开这个世界后的惩罚和损失。结果,持守这个信条的人认为,这些邪恶在神眼里是可允许的,但在世人眼里是不可允许的。

由于基于该宗教信条的这种思维,人贪恋这一切邪恶,仅仅为了世界而放弃它们。故死后,这种人虽没有实际犯下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的罪,却仍渴望犯下这些罪,并且当他在世上所拥有的外在从他那里被拿走时,就会实际犯下它们。死后他所拥有的每种恶欲都会留在他身上。正因如此,这种人与地狱行如一体,不能不承受和地狱里的人一样的命运。

那些不愿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因为做这些事违反神的人,其命运则截然不同。这些人在与这些邪恶进行某种争战之后,就不意愿它们,也不渴望犯下它们。他们从心里说,它们是罪,本身是属地狱和魔鬼的。死后,当他们为了这个世界所拥有的外在从他们那里被拿走时,就会与天堂行如一体;他们因在主里面,故也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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