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真实的基督教 #629

629.正如刚才所说

629.正如刚才所说,属当今流行之信的报应是一个双份报应;但它仅在神向某些人,而不是所有人施加怜悯的意义上才是双份的,就象一个父亲把他的爱只给了其中一两个孩子,而不是全部,或神的律法及其诫命仅适用于一些人,而不是全部。故,在一种情况下,其双份的性质是广泛而完整的,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受限和部分的。这后者是真正的双份,而前者实际上是单份。因为现今的教导是,基督功德的报应是任意选择的结果,所以那些被选上的人才有救恩的报应,因而有些人会被接纳,而剩下的则被拒绝。这就象神将一些人高举到亚伯拉罕的怀抱,而将另一些人拱手送给魔鬼作食物。然而真相是,主不拒绝任何人,也不将任何人拱手送给魔鬼,倒是人自己会这样做。
  

诠释启示录 #643

643.“若有人想要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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