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9.刚才已经说了,当今信仰所教导的归算是双重归算。但它仅在这种意义上是双重的:神对某些人施怜悯,而不是对所有人施怜悯,或父母的爱不是拥抱所有的孩子,而是只拥抱其中的一两个孩子,或神性律法及其诫命只适用于少数人,而不是所有人。因此,在一种情况下,归算是广泛或全面和不可分割的;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归算是受到限制和分裂的;这后者是双重的,而前者是单一的。因为当今信仰教导说,基督功德的归算来自任意的拣选,对那些被如此拣选的人来说,有一种救赎的归算,因此有些人会被收养,而其余的人则被弃绝。这就像神要把一些人抱进亚伯拉罕的怀里(路加福音16:22),把一些人交给魔鬼当猎物;然而,事实是,主不弃绝任何人,也不将任何人交给魔鬼,而是人把自己交给魔鬼。
522.“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这从“水”、“变苦”和“苦”的含义清楚可知:江河和泉源里的“水”是指理解的真理和教义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8a节);“变苦”和“苦”是指因真理与邪恶之虚假的混杂而被歪曲之物,因为“苦”在此是指苦艾的苦,而“苦艾”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而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对此,参看AE 519节)。在圣言中,“苦”表示令人不快乐的东西;不过,苦艾的苦表示一种不快乐,苦胆的苦表示另一种不快乐,毒芹或毒菜表示又一种不快乐,未成熟水果的苦又表示一种不快乐,既非菜蔬、也非水果的苦表示又一种不快乐;后者表示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一种心灵悲伤和焦虑。
这清楚表明,以下经文中的“苦”表示什么。以赛亚书:
祸归于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祸归于喝酒的勇士,有力量调烈酒的人。(以赛亚书5:20, 22)
同一先知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凋残,心中的一切欢喜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 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摩西五经:
到了玛拉,他们不能喝水,因为水苦,这水被丢在水里的木头医治了。(出埃及记15:23–25)
出埃及记:
逾越节的时候,他们吃无酵饼和苦菜。(出埃及记12:8; 民数记9:11)
民数记:
要把咒诅的水给被丈夫指控犯通奸的妻子,若她有罪,这些水就会在她里面变苦,她的肚腹发胀,她的大腿消瘦。(民数记5:12–29)
启示录:
先知按照吩咐所吃的小书卷在他口中甜如蜜,但肚子却因它发苦。(启示录10:9–10)
其它地方也一样。但此处在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的地方,所指的是苦艾的苦,刚才解释了这种苦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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