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9.正如刚才所说,属当今流行之信的报应是一个双份报应;但它仅在神向某些人,而不是所有人施加怜悯的意义上才是双份的,就象一个父亲把他的爱只给了其中一两个孩子,而不是全部,或神的律法及其诫命仅适用于一些人,而不是全部。故,在一种情况下,其双份的性质是广泛而完整的,在另一种情况下,则是受限和部分的。这后者是真正的双份,而前者实际上是单份。因为现今的教导是,基督功德的报应是任意选择的结果,所以那些被选上的人才有救恩的报应,因而有些人会被接纳,而剩下的则被拒绝。这就象神将一些人高举到亚伯拉罕的怀抱,而将另一些人拱手送给魔鬼作食物。然而真相是,主不拒绝任何人,也不将任何人拱手送给魔鬼,倒是人自己会这样做。
第13章 许可法也是圣治的律法
234.没有任何许可法是单独出来或与圣治的律法分离的,相反,两者是一样的;因此,说神允许某事发生,并不意味着祂想叫它发生,而是说,由于救赎的目的,主不能阻止。凡为了救赎的目的所行的,都符合圣治的律法。因为如前所述(183, 211节),圣治不断以一种不同于并违背人意愿的方式前行,不断专注于它的目的;因此,在它运作的每时每刻,或在它行进的每一步,一旦发现人正在偏离这个目的,它就会照着它的律法通过把他引离邪恶、引向良善来指引、转移并调整他。稍后我们会看到,没有对邪恶的许可,这一切是不可能做到的。此外,凡能被允许发生的事都是有原因的,这原因只能在圣治的某条律法中找到,这条律法会告诉我们为什么这种事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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