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第十一章 归算
I.归算和当今教会的信仰构成一体;当今教会的信仰被认为是称义的唯一要求
626.当今教会的信仰被认为是称义的唯一要求,它是归算;也就是说,当今教会、信仰和归算构成一体,因为每一个都属于另一个,或每一个都相互交换地进入另一个,使之存在,或说是它存在的原因。因为如果提到信仰,却不加上归算,那么信仰只是一个声音;如果提到归算,却不加上信仰,那么归算只是一个声音;但当两者一起提到时,结果是某种清晰的东西,却仍没有意义。为叫理解力可以对某种事物有一种感知,或说可以感知到某种意义,必须加上第三个因素,即基督的功德。这些形成一句人可以用某种理性来表达的话,或说这种意义可以用某种理性来表达,因为当今教会的信仰是,父神归算了祂儿子的公义,并差圣灵来产生它的效果。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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