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5.记事五:
有一次,当我正在沉思主的第二次降临时,突然有一道闪光出现,猛然击中我的眼睛,让我眼花缭乱。于是,我抬头一看,瞧!我上面的整个天堂十分明亮,闪闪发光,在那里,从东到西,我听到了持续很久的赞颂。站在我旁边的天使说:“这是因主的降临而对祂的赞颂。它来自东方天堂和西方天堂的天使。”从南方天堂和北方天堂只听见一阵轻柔的低语。由于天使听到了这一切,所以他首先对我说,对主的这些赞颂和颂扬取自圣言。随即他说:“现在他们尤其通过先知但以理所说的这些话来赞颂和颂扬主:
你既见铁与泥搀杂,却不能彼此相合。但在那些日子里,天上的神必使一国兴起,永不灭亡,它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但它自己必永远站立。(但以理书2:43, 44)”
此后,可以说,我听到了歌声,在东方更深远的地方,我看到了一道远比前者更明亮的闪光。我问天使,他们在那里用什么话来赞颂主。他说,用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和国度赐给祂;使所有人民和民族都拜祂;祂的权柄是一个时代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 14)
除此之外,他们还用启示录中的这些话来颂扬主:
但愿荣耀、权能归给耶稣基督;看哪,祂驾云而来。祂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我约翰从七灯台中间的人子那里听到这一切。(启示录1:5-13; 22:8, 13; 马太福音24:30, 32)
我又看向东方天堂,一道光从右边照亮,它的光辉延伸到南方穹苍,我听到一个甜美的声音,就问天使,他们在那里用什么话来赞颂主;他说,是用启示录中的这些话:
我看见一个新天和一个新地,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出来说,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祂要与人同住。有一位天使同我说话,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你。在灵里,他把我带到一座又大又高的山上,将那城,就是圣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21:1, 3, 9, 10)
以及这些话:
我耶稣是明亮的晨星;灵和新妇都说,来,祂说,我快要来了。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启示录22:16, 17, 20)
他说了这些话和更多的话之后,就听见普遍的赞颂从天堂的东方直到西方,以及从南方直到北方;我问天使:“现在他们用什么话来赞颂主?”他说:“他们的话取自先知书。”以赛亚书:
一切肉体都必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又:
耶和华以色列的王、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神。(以赛亚书44:6)
又: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以赛亚书25:9)
又:
在旷野有人声呼喊,预备耶和华的路。看哪,耶和华必以力量降临;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3, 5, 10, 11)
又: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以赛亚书: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撒迦利亚书:
到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到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我因听到并理解了这些事,心里就非常高兴,我欢欢喜喜地回家了;在这里,我从属灵的状态回到了身体的状态,或说从灵里回到身体,在这种状态下,我把我所看到和听到的这一切都写了下来。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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