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5.记事五:
有一次,当我沉思主的第二次降临时,一道亮光突然出现,猛然击中我的眼睛。于是,我举目观看,只见上面的整个天堂充满光明;还听见从东到西一长串颂扬神的声音。天使近前说:“这是因主的降临而对祂的赞美。它出自东西方天堂的天使。”从南方或北方的天堂只能听见轻柔的低语。天使能听懂这一切,于是先告诉我说,对主的这些颂扬和赞美取自圣言;接着又说:“现在他们特别用先知但以理所说的这些话颂扬和赞美主:你既见铁与泥搀杂,却不能彼此相合。但在那些日子里,天上的神必另立一国,永不败坏,却要打碎灭绝那一切国,这国必存到永远”(但以理书2:43, 44)。
此后,我听见似歌唱的声音,然而朝更远的东方望去,却看见一道比之前还要灿烂的亮光。我问天使那里是怎么颂赞的。他说,是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
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得了权柄、国度,使各民、各族的人都事奉祂。祂的权柄是永远的权柄,不能废去,祂的国是必不败坏的国。(但以理书7:13, 14)
除此之外,他们还用启示录中的这些话颂赞主:
愿荣耀、权能归给耶稣基督。看哪,祂驾云降临。祂是阿拉法,是俄梅戛,是始,是终,是首先的,是末后的,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我约翰从七灯台中间的人子那里听到这一切。(启示录1:5-13; 22:8, 13)
以及马太福音(24:30, 32)中的话。
我又向东方天堂望去,光从右侧发出,光辉一直发散到南方穹苍,我听见甜美的声音,就问天使,那里是怎么颂赞主的。他说是用启示录中的这些话进行颂赞的:
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又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出来说,看哪!神的帐幕在人间。祂要与人同住。有一位天使同我说话,说,你来,我要将新妇,就是羔羊的妻,指示看。我在灵里被那天使带到一座又大又高的山上,他将那圣耶路撒冷指示我。(启示录 21:1, 2,3, 9, 10)
还有这些话:
我耶稣是明亮的晨星;圣灵和新妇都说,来!祂说,我必快来!阿们!主耶稣啊,愿你来!(启示录22:16, 17, 20)
在这和更多之后,我又听见从天堂的东方到西方,以及从南方到北方普遍的颂赞,于是问天使:“现在这颂赞是什么?”他说,是先知书中的这些话: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是耶和华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49:26)
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拯救我们。祂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以赛亚书25:9)
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当预备耶和华的路。看哪,主耶和华必像大能者临到,祂必像牧人牧养自己的羊群。(以赛亚书40:3, 5, 10, 11)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之神。(以赛亚书54:5)
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
听到并理解这一切后,我心里欢喜雀跃,就高高兴兴地回家了,然后从灵的状态回到肉体的状态,并在这种状态下将我耳闻目睹的这些事记录下来。
73.⑴人拥有理性和自由,或理智和自主;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我在《圣爱与圣智》一书(264-270, 425节)和本书(43—44节)论述了这一事实:人拥有理解力的官能,也就是理性,还拥有思考、意愿、说和做他所理解的官能,也就是自由,这两种官能来自人里面的主。但由于当人们思想这两种官能时,可能会对它们产生许多质疑,所以在这个关头,我想简单说一说人所拥有的照其理性行动的自由。
然而,首先必须知道的是,一切自由都是爱的一种属性,以至于爱和自由为一。由于爱是人的生命,故自由也属于他的生命。因为人所拥有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快乐不可能来自其它任何源头;出于爱的快乐行动就是出于自由行动;一个人被快乐牵引,就像一个物体被河流载走一样。由于爱多种多样,有些是和谐的,有些是不和谐的,所以可推知,自由同样多种多样;但总体上分为三种:属世自由,理性自由和属灵自由。
每个人都通过遗传获得属世自由。人出于属世自由只爱自己和世界;他最初的爱不是别的。由于一切邪恶皆源于这两种爱,因而邪恶成为爱的对象,所以可推知,思考和意愿邪恶是人的属世自由。当通过理性确认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恶。他如此行恶是由于他那被称为自由的官能,他确认它们是由于他那被称为理性的官能。
例如,正是由于一个人与生俱来的爱,他才想要通奸、欺诈、亵渎和报复;当从心里将这些邪恶合理化,并由此把它们合法化时,因着热爱它们的快乐,可以说他自由地照理性思考和意愿它们,并且只要世间的法律不阻止,他还会说出来、做出来。正是由于主的圣治,人才被允许如此行,因为他拥有自由或自主。人因遗传天生就在这种自由中;那些因爱自己爱世界的快乐而将这种自由合理化的人都在享受它。
理性自由来自要么为了尊敬要么为了物质利益而对名声的爱。这爱的快乐在于表面上装得像一个道德人;人因喜爱这种名声,所以不会欺诈、通奸、报复或亵渎。此外,他因使这种行为变成理性的东西,故也会以诚实、公正、贞洁和友好的方式出于自由照其理性行动。事实上,他能出于这种理性提倡这种行为。然而,如果这种理性是纯属世的,同时不是属灵的,那么这种自由纯粹是外在自由,而不是内在自由;因为他内心一点也不爱这些良善,只是为了自己的名声表面上装装样子罢了,如前所述。因此,他所行的善事本身并不是良善。他甚至会说,应当为了公众利益而做这些事;但他这样说不是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爱,而是出于对自己的名声或利益的爱。因此,他的自由没有一丝对公众利益的爱在里面,他的理性也是,因为这理性只是赞同他的爱。结果,这种“理性自由”是一种更内在的属世自由。按照主的圣治,这种自由也留给每个人。
属灵自由来自对永生的爱。除了那些视恶如罪,并因此不意愿它们,同时仰望主的人外,没有人能获得这爱及其快乐。一旦人如此行,他就处于这种自由。因为人因邪恶是罪而不去意愿它们,并因此不去作恶的能力,来自更内在或更高的自由,这自由来自他更内在或更高的爱。一开始,这种自由看上去不像是自由;然而,它的确是。后来,它的确看上去是自由,那时人就出于自由本身照着理性本身,通过思考、意愿、说和做良善和真理而行动。这种自由会随着属世自由的减少和顺服而增加,并与它所洁净的理性自由结合。
人人都能获得这种自由,只要他愿意思想生命是永恒的,与永生无尽的快乐和幸福相比,世上生命的短暂快乐和幸福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影儿。一个人若愿意,是能想到这一点的,因为他拥有自由和自主,还因为这两种官能所源于的主不断赐下这样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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